游戏代练平台绕过“防沉迷”机制,鼓励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参与商业代练,让未成年人绕过层层监督,实现了“游戏自由”,这一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昨天(2024年1月17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浦东法院政治部与知识产权审判庭联合宣传的“APP鼓励代练王者荣耀案”入选!
本案由浦东法院知产庭袁田法官主审,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工人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上海电视台等近百家媒体对该案进行过报道。那么,这究竟是怎样的一起“小案”,又蕴含怎样的“大道理”?
腾讯成都公司是《王者荣耀》的著作权人,并授权深圳腾讯公司独家运营。《王者荣耀》内设公平匹配机制、配有完备的“防沉迷”机制,未成年人仅能在规定时间段内游戏;游戏服务协议还规定,用户不得将账号用作代练等商业性使用。
然而,两公司发现,北笙公司运营的“代练帮”客户端以“发单返现金”、设立专区的形式,引诱、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其平台进行商业化、规模化的游戏代练交易,故起诉至人民法院。
两原告认为,北笙公司的行为妨碍了游戏业务的正常开展,对自身、游戏用户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都造成了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北笙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450万元。
北笙公司辩称,游戏代练与游戏服务并非同一领域,游戏代练等同于游戏陪玩,是服务性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游戏代练增强了游戏用户体验,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反而给原告增加了流量和用户粘性,且北笙公司也没有从涉案经营中盈利,请求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为两原告的用户提供商业化代练交易,以其经营活动和用户群体作为自身经营的基础资源,该行为本身具有市场竞争属性。本案中北笙公司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三个损害后果:一是破坏了公平竞技的游戏机制,损害了用户体验和合法权益;二是干扰了游戏建立的实名机制及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损害了两原告的商业利益;三是增加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风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北笙公司将两原告具有竞争性权益的游戏作为获利工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代练帮”客户端还采取措施刻意规避原告的监管,具有主观恶意,原告亦无法通过适当技术手段消除被告行为的影响。
综上,浦东法院认定北笙公司提供商业化网络游戏代练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立即停止,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8.5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01
商业代练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应予法律规制
随着游戏产业的发展,商业代练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并从最初的有偿帮助他人“通关”发展为更为复杂的商业模式,法律风险日益增多,对游戏行业乃至社会公共利益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案中,涉案公司将他人具有竞争性权益的网络游戏作为获利工具,破坏了游戏实名制、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等运营机制,加剧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风险,妨碍互联网生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应予法律规制。
02
明确专条适用边界,探索新型领域商业道德
本案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和原则条款的适用边界,并非所有借助互联网技术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均可适用互联网专条规制,需辨别技术手段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本案也对特定领域商业道德的司法认定进行了探索,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中,市场主体权益边界尚不清晰,判断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规则、经营者的主观状态、对消费者权益、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等因素。
03
堵住“防沉迷”漏洞,还需多方合力共治
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规定时间段内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但少数租号和代练平台却继续给未成年人获取成年人游戏账号创造便利,成为防沉迷“长城”中的漏洞。
此前,人民法院曾就本案作出诉前行为禁令,及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此次判决再次给这类企业敲响了警钟,互联网发展有赖于自由竞争和科技创新,但须以不干涉他人正当商业模式为边界,更不能以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从长远来看,“防沉迷”还需学校、家庭等多方合力,共同为孩子们撑起网络环境“保护伞”。
吴建英
上海市人大代表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
研究院副院长
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议题,关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国家的美好未来。国家新闻出版署等有关部门已打出组合拳,相关法律法规接连出台。企业在拓展网络运营新模式时,应该充分考虑相关法规的符合性。本案中,涉案企业组织商业代练,不仅妨碍了互联网生态,更架空了“防沉迷”机制,必须从法律层面予以整治。
人民法院此次判决,向全社会表明了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鲜明态度,对于维护互联网产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推动游戏产业健康发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均具有积极意义。
我期待,整个游戏行业都能从此案中吸取教训,落实“防沉迷”不但需要游戏企业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也要求游戏代练等周边产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我也希望,社会各方更多参与网络环境净化,共同构筑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屏障。
王 迁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教授
中国知识产权
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代练平台撮合游戏玩家和代练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表面上使双方都得益,而且代练行为也没有被法律明确禁止,那么代练平台经营者的行为能否构成对相关游戏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
事实上,代练行为对公平竞技的游戏生态、其他用户的游戏体验和“防沉迷”机制的冲击都是巨大的。代练本质上和“外挂”一样,都是作弊机制,玩家通过代练平台聘人代练,实际上就是花钱买到了无法通过正常的游戏竞技获取的竞争优势,会使其他诚实守信的用户觉得游戏缺乏公平性,从而离开游戏或者也被迫请人代练。比“外挂”危害更大的是,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成年玩家的账号以代练的方式参与游戏,从而使“防沉迷”机制形同虚设,加剧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社会问题。而这一切也会严重损害游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想见,对于一款作弊者众多、许多未成年人参与代练的游戏,游戏经营者将面临用户流失、商誉受损甚至受到社会谴责的后果。
对此,法院精准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认定代练平台经营者不仅在明知上述后果的情况下,提供商业化的代练交易服务,还刻意规避游戏经营者防止代练的管理措施,具有主观恶意,实施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案的判决对于维护游戏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具有积极的作用,既落实了法律规定,又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赞许。
素材来源丨“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线索提供丨知识产权审判庭
文字编辑丨曹赟娴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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