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总统卢拉签署批准了第14.811/24号法令,将霸凌和网络霸凌纳入巴西《刑法典》,霸凌现已成为刑事犯罪行为。该法还将《儿童和青少年法》(ECA)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如绑架未成年人和诱导自残等,列为刑事重罪。
在这项由议员奥斯马·特拉提出的法案中,对这些行为的描述如下:第一,霸凌,指在没有明显动机的情况下,故意而重复地通过暴力或心理手段,以单独或集体的方式,系统地恐吓一人或多人,通过恐吓、羞辱、歧视、口头、道德、社会、心理、物质或虚拟行为。第二,网络霸凌,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社交网络、应用程序、网络游戏或任何其他数字媒介或环境实施的行为,或实时传输的欺凌行为。对霸凌行为的处罚是罚款,对网络霸凌攻击行为的处罚更为严重,可判处2至4年的监禁和罚款。
尽管在其定义中涵盖了一般的持续恐吓,但霸凌在很大程度上与学校环境有关,当儿童或青少年遭受同学持续的侮辱并被班级其他同学孤立时,就会发生霸凌行为。刑事律师拉斐尔·帕伊瓦解释说,在霸凌行为被纳入刑法典后,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霸凌行为将等同于刑事犯罪。
目前可能发生的情况是,进行霸凌行为的未成年人在儿童和青少年法庭被起诉。作为惩罚,将对他们进行社会教育措施。这些社会教育措施可以包括口头告诫,支付罚款,参加职业培训课程的义务,或在更严重的情况下,被送往少年管教所。如果此事属于民事范围内的诉讼,可能会让未成年违法者的父母负有赔偿受害者的责任。
Abrace(一个打击和预防霸凌的组织)的“无霸凌的学校”(Escola Sem Bullying)计划的创始人本杰明·奥尔塔表示,尽管现在已经有了保护受害者和惩罚犯罪者的法律,但预防校园霸凌仍应是各机构关注的重点。
奥尔塔表示,法律是目前可以利用的绝佳资源,但最有效的办法仍然是预防霸凌。这是处理具体问题的最后手段,需要学校以预防性和非惩罚性的方式进行道德教育建设。
无论如何,这项新法律是受欢迎的,并将有助于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正如奥尔塔所说,在霸凌和网络霸凌这两种暴力行为的动态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被视为犯罪的行为。当该过程稍显棘手并超出学校环境时,将会围绕问题,寻找将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的分类,如侵犯名誉罪。现在的分类更广泛、更客观,更重要的是,巴西社会将更加认真地对待此问题。
此外,新颁布的法律还将绑架和囚禁18岁以下儿童的行为、通过互联网诱导或协助自杀或自残、以及贩卖儿童或青少年等行为,列为《儿童和青少年法》(ECA)规定的刑事重罪中。这一变化在法律上具有相关性,当这些犯罪行为被归类为刑事重罪时,被告将失去如缴纳保释金即可享受取保候审的待遇。
编译:Cris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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