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据青海日报消息: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洋辞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16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洋辞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汪洋,男,汉族,1969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
据人社部网站1月5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任命汪洋为国务院副秘书长。
综合青海日报、人社部网站
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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