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017名日本战犯为何被中国特赦?15年后才知真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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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6月21日,沈阳军事法庭首席军事检察官王之平少将,向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的335名日本战犯宣读军事法庭的决定:

本检察院已对上述335名日本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结果证明,上述355名日本战犯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中,公然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他们在中国人民面前犯有不同程度的罪行……
但是,考虑到日本投降后,这10年间的变化和目前的情况,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以及上述战犯在押期间悔罪表现较好,且属下级战犯……决定对上中正高等335名日本战犯做宽大处理,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

这一完全出乎意料的喜讯,令在关押的300多名日本战犯欣喜若狂,他们感动得低头哭泣,并开始在法庭上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国人民万岁”。

而在法庭宣布335名日本战犯立即释放之后的当天晚上,这些战犯就乘坐火车离开了抚顺,并准备前往日本。

为什么这些曾在日寇侵华过程中对中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的日本战犯,会被免予起诉立即释放呢?法庭宣判的根据,来源于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战犯的决定》。

而在这个决定上的第1条是这样写的:

对于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可以从宽处理,免予起诉,对于罪行严重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按照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关押期间的表现,分别从宽处理。

也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从1956年6月份开始,在三个月的时间内,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分三批赦免释放了高达 1017名日本战犯。而且,在被释放的战犯之中,还包括解放战争时期私自加入阎锡山反动集团与解放军作对,试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38名日本战犯。

新中国成立

原本,这些日本战犯与数百万进入中国发动侵华战争的日本兽军一样,应该得到公正和严厉的审判。而且,深知自己罪行罪孽深重的这1000多名日本战犯,也并没有奢望会被中国人民赦免。

事实上,在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宣读之前,这些日本战犯就一直惴惴不安,由于深知自己的罪行,他们有的人甚至做好了被判处死刑的思想准备。

然而,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中国人民居然不计前嫌,将他们中的大多数赦免释放。这1017名被中国政府宽大政策释放的日本战犯很快被移交给日本红十字会,并开始以日本侨民的身份乘坐日本游船回国。

从1931年日寇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三省掀起对中国的侵略之后,日本对中华大地的战争系列整整持续了14年之久,尤其是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之后,日寇更是发动了旨在灭亡中国的全面侵华战争。

而在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更是展现出人类有史以来最残酷军队的面貌,日本兽军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

据统计,在14年抗战中,中国军民伤亡在3,500万以上。而这其中,除了一部分在战场上牺牲的抗日将士之外,绝大多数都是被日寇屠杀的无辜平民。日本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用罄竹难书都难以形容,日本人在抗战时期已经毫无人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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