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永年法院王少杰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彩礼返还)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当庭退还彩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宋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协定订婚事宜,并按照当地风俗,原告给付了被告彩礼款。但之后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分手,张某要求宋某返还其当初给付的彩礼,而宋某以错在张某为由拒绝退还。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王少杰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卷宗,并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原告称家里为给其操办婚事,四处举债,筹措彩礼,现在婚结不成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家里生活困难,负担极大。而被告不仅对彩礼款存有异议,更哭诉双方分手错在原告,自己为其耽误了一年多的时间,原告必须赔偿其青春损失费。
办理过程
王法官认为,办理此类返还彩礼案件,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既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也要考虑高额彩礼负担对给付彩礼一方生活的影响,妥善处理双方矛盾,才能起到正面引导作用,争取最好社会效果。
明确思路后,本着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王法官立即与法官助理李杨分别开展原、被告思想工作。女方到庭后态度坚决,情绪异常激动,绝不退让。助理李杨耐心安抚后,向其详细解释了《民法典》中有关彩礼返还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告诉其因双方在缔结婚姻过程中,未能如约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共同生活,彩礼款按照规定应全部返还。虽双方因矛盾未能结婚,但应当学会换位思考,本着诚信的原则去妥善处理彩礼问题。
办理结果
在李杨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同意返还原告彩礼款,但对返还数额存有疑议。而原告在王法官的劝解疏导下,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意降低一定彩礼数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在约定履行当日,被告将彩礼款一次性全部返还原告,双方对法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连声道谢,纠纷得到顺利妥善的化解。
法官说法
“彩礼”本是一种约定俗称的礼节,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不应成为彰显面子的工具、衡量爱情的标尺。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给付的高额彩礼背离了爱情的初衷和婚姻的本质,“天价彩礼”既不是赢得面子的砝码,更不是婚姻的“试金石”。
法官倡议:请正确对待婚姻与彩礼的关系,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来源:永年法院
编辑:仇宇(实习)
审核:赵天嘉
责编:赵成刚
监制:殷光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