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越秀地产1月15日公告,拟发行人民币7亿元的4.00厘有担保票据,该票据将于2026年到期。此次发行将与已发行的票据合并形成单一系列。根据公告,发行人越秀地产、担保人本公司以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等已于2024年1月12日签署了认购协议。
该增发票据将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和发行,这些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和其他合格的投资者,遵循《提供及分销金融产品指引》、《公司债券承销及受业务指引》和《公司债券发行及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增发票据的评级预期与已发行的票据相同,为“Baa3”级。
根据公告,增发票据的发行价格将等于其本金的99.995%,加上从2023年11月15日(包括该日)至发行日(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此次增发票据将构成发行人的直接、非后偿、无抵押和无担保债务,与其他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生控制权变更事件,票据持有人将有权行使赎回权,要求发行人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购买票据。增发票据的所得款项总额(未经扣除联席牵头经办人将收取的包销佣金和其他开支)预计为人民币7.0495亿元,净额拟用于置换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若干中长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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