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魏朝林 韩聪聪
姐弟俩土豆粉作为河南知名的连锁快餐品牌,在外卖平台的日益普及的今天,为何没有进驻外卖平台开展业务?美团外卖平台上“姐弟俩土豆粉代购”商家开展的线上业务对“姐弟俩土豆粉”带来哪些不利影响?美团外卖平台如何对“代购”业务进行监管?对此,记者进一步调查为消费者揭露真相。
事件:遭遇“搭便车” “姐弟俩”报警求助
“姐弟俩”发布声明
“严正声明”同时表示,该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公司开展代购业务!美团外卖平台“姐弟俩土豆粉代购”“姐两土豆粉代购”店铺,均非该公司经营。目前,已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美团平台发起举报,并已向公安机关报警,请各位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记者就此事联系“姐弟俩”品牌方了解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之前通过美团平台开展过外卖业务,但是根据姐弟俩土豆粉产品的属性,公司觉得外卖到家口感和品质达不到堂食的标准,差异较大,运行一段时间后,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更好的体验感,暂停了外卖业务。
该负责人表示,“姐弟俩土豆粉代购”商家和“姐弟俩土豆粉”没有任何关系,“姐弟俩土豆粉代购”存在加价幅度大,出现投诉不处理等现象,最后所有问题抛给姐弟俩总部解决,严重影响到“姐弟俩”品牌形象。为此,公司和美团外卖沟通,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所以公司发表声明,同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据悉,作为河南知名的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姐弟俩土豆粉”目前有500多家店铺,店面涉及到全国多个省份。
“姐弟俩”向美团外卖平台投诉
进展:“搭便车”商家平台显示“已打烊”或更名
1月14日,美团外卖平台截图
记者梳理发现,在外卖平台做“姐弟俩土豆粉代购”的商家,标注的地址和“姐弟俩土豆粉”官方公布的店面地址一致。
1月15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就此事采访美团平台后,发现美团外卖平台上的“姐弟俩土豆粉代购”的商家已下架或者更名为“姐弟两土豆粉代购”“姐两土豆粉代购”“姐弟两土豆粉代购”等名称。
1月14日,美团外卖平台截图
回复:代购门店提供的是“人力服务”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我们严格监督美团外卖上代购商家进行合法合规的经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也欢迎各界朋友通过美团外卖APP的“商户举报”功能向我们反馈商户情况,帮助我们做得更好,共同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如果商家没有授权,可以用商家名字在平台代购吗?比如姐弟俩土豆粉?”记者对此提出疑问,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回复称“名称中需要明确注明‘代购’字眼,同时在门店公告及菜单中标明‘非品牌实体门店,仅提供代买服务’,避免引起消费者混淆。”
说法:代购商家的行为涉嫌侵权
针对此事,上海德禾翰通(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盛高雅表示,首先,美团平台上的“姐弟俩土豆粉代购”商家,在未取得“姐弟俩土豆粉”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品牌名称、图标及营业地址,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以及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据此,商家的行为已经对姐弟俩土豆粉的商标构成侵权,而美团外卖平台没有尽到事前审核义务,且在“姐弟俩土豆粉”告知后仍未履行平台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虽然商家在“姐弟俩土豆粉”后加上“代购”,但系在美团外卖平台注册商家身份,而非在美团跑腿平台注册跑腿身份,前者为经营行为,后者为接受委托行为,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差别,在美团外卖平台注册商家身份进行经营行为构成了对“姐弟俩土豆粉”的侵权。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美团外卖平台对平台商家的主体资格及商品信息有事前审核义务,而美团外卖平台并未审核出侵权行为存在过错,且在被侵权人“姐弟俩土豆粉”告知平台后,美团外卖平台未履行协助义务及合理注意义务,因此美团外卖平台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