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瓮安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张琳为首,黄兴文、王琴、付英章、梁诗忆、安城江、张家明、庞俊、伍德忠、易涛、张灿明、赵中权等人为组织成员的犯罪团伙。经公安机关依法查实,该犯罪团伙以瓮安县聚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为载体,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2013年以来在瓮安、都匀、贵阳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催收非法债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的所有犯罪事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线索和证据。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对群众反映的线索,我们将依法进行核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瓮安县纪委监委:0854-2918122
瓮安县人民法院:0854-8622442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0854-2777828
瓮安县公安局:0854-2622110
陈警官:15121362233
金警官:13628542532
2、举报邮箱:waxdhb@163.com
3、信件举报地址:瓮安县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550400
特此公告!
黔南州公安局“4•19”专案组
202 4 年1 月 9日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照片
1、张琳,男,46岁,汉族,贵阳市云岩区人(原籍瓮安)
2、黄兴文,男,别名:黄波,42岁,汉族,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人
3、王琴,女,45岁,汉族,瓮安县雍阳办事处人
4、付英章,男,别名:付鹏,汉族,瓮安县中坪镇人
5、梁诗忆,男,汉族,31岁,瓮安县中坪镇人
6、安城江,男,曾用名:安仕江、长江,35岁,汉族,瓮安县平定营镇人
7、张家明,男,44岁,汉族,瓮安县中坪镇人
8、庞俊,男,38岁,汉族,瓮安县中坪镇人
9、伍德忠,男,别名:伍老六,48岁,汉族,瓮安县中坪镇人
10、易涛,男,46岁,汉族,开阳县城关镇人
11、张灿明,男,别名:张小明,35岁,汉族,瓮安县中坪镇人
12、赵中权,男,34岁,汉族,瓮安县中坪镇人
来源:平安瓮安
一审:王艺晟
二审:张贺婷
三审:邹骐聪
黔南热线投稿邮箱:qnrx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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