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两庭齐联动,护“艺”路无忧

0
分享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立案庭、行政及执行裁判庭两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协同合作在诉前妥善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


该起行政争议的起诉人系成功入选“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的演出单位,并于当年完成了全部演出,表演经费补贴按照规定原则上由两个行政机关和高校各保障三分之一。后起诉人进行资金申报,其中一个行政机关及时支付了经费,但另一行政机关仅支付了部分演出经费,剩余经费拖延未付。故起诉人诉至浦东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行政机关向其支付剩余演出经费。

浦东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主动与起诉人沟通,了解案件背景,并及时与行政及执行裁判庭立案会商,研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可能性。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在了解相关案情后,跨前一步与涉诉行政机关联系,深入摸清实际情况。经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和立案庭会商研判认为,双方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协调化解意愿、案件具有协调空间,两部门决定联合召开诉前会议,督促双方表达真实想法,明确行政争议的症结所在,促进争议实质化解。

随后,浦东法院组织召开了行政机关法规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及起诉人法定代表人等人员参加的诉前会议,经诉前会议对基础争议的厘清,了解到当事人之间对经费支付曾进行多次沟通,相关经费需经第三方机构支付至起诉人,目前由于第三方的问题导致款项无法及时支付,起诉人未找到有效解决方式才诉至法院,行政机关也表达了愿意积极促成经费支付的明确态度。考虑到涉诉行政机关并未与起诉人签订任何形式的行政协议,也无法律明确规定的支付款项义务,是否能够通过行政诉讼实体审理解决争议亦存在一定障碍,故浦东法院对起诉人从法律上进行了详细释明,各方共同达成了通过诉前程序解决争议的一致意见。

诉前会议后,起诉人经法院指导发函督促第三方机构按照以往惯例对经费支付提供协助,浦东法院也积极与第三方机构取得联系,行政机关快速启动相关报批流程。同时,涉诉行政机关经法院指引,与第三方机构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到主管单位对第三方机构支付路径的支持和助力。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起诉人的费用支付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在该起行政争议处理的过程中,浦东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和涉诉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衔接,坚持合法、高效、便民原则,积极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各方取得共识,最终促成争议协调化解,从根源上避免了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减少了诉讼增量。

接下来,浦东法院将坚持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加强立案、审判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立审会商制度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在诉前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方力量,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多元、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途径,抓前端、治未病,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本文作者丨行政及执行裁判庭、立案庭

本版摄影丨楼璐瑶、董雪皓

责任编辑丨周丹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浦东法院
这里,您可以了解到浦东法院的最新资讯,欢迎关注!
1543文章数 774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