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
最高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旅游酒店、精品民宿
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还有重大文旅项目、优秀文艺作品、文创产品、乡村旅游
这是怎么回事?
让小编给你细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发展文旅经济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文旅活县”战略深入实施,盐亭县委、县人民政府于近日制定以下七条措施。
一、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
对新签约或引进,围绕嫘祖文化、文同文化、岐伯文化、字库文化、红色文化进行开发建设,并且符合我县文旅发展“一核三区三线”总体规划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或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文旅项目,采取招商引资协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二、支持景区提档升级
对创建为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景区运营主体)3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绿色旅游示范区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绿色旅游示范区的,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另行规定,但不低于省级标准。
三、支持旅游酒店品牌打造
对创建为3星级、4星级、5星级酒店(含文化主题酒店)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或个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为3星级、4星级、5星级的乡村酒店,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丙级、乙级、甲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文旅市场主体提质
支持文旅企业升规入统,对达到升规入统条件,被县统计局纳入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产业统计的文旅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从升规入统次年起,根据营业额提升情况(统计填报平台数据)适当给予工作补助。
支持旅行社在盐发展,对县内、县外旅行社引进县外游客来盐旅游,并在盐亭居住至少一夜、游览两个及以上景区(点)的,给予旅行社引进游客20元/人的奖励,年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对在盐注册并设立门店,运营满一年,且年引进县外游客达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游客数量按相关规定、认定执行)。
五、支持文旅新兴业态发展
对评定为省级、国家级的文旅新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文艺作品和文创产品开发
对以盐亭本地优秀文化为主要题材创作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原创文艺作品或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设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的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的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镇村文旅建设
对依托本地特色和资源优势建设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且被评为省级示范项目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镇的给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村的给予所在村(居)委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各地开展文化或旅游宣传营销节会活动,对按程序报批并经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同意的,视人流、综合收入等情况,每次给予乡镇(街道)、文旅企业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官网,@盐亭文旅
编辑|小盐(ytzx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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