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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我们楼加装电梯工程快完工了,年底就能交付使用,到时出行就方便多了!”近日,梅江法院执行法官肖法官接到梅江区江北某小区业主刘先生的电话,刘先生的话音里难掩喜悦之情。
刘先生所在的小区较早建成,2022年2月,该小区某栋单元楼的几位住户提议加装电梯,这一便民举措得到了近30户业主的同意。在刘先生等牵头业主的推动下,加装电梯事项很快就提上了日程。同年4月,在加装电梯方案完成公示后,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没想到却遭到了另一业主李先生的阻挠。李先生在5楼电梯位焊接了钢管和防盗网,导致工程无法施工。两方协商未果,刘先生等业主无奈将李先生告到了梅江法院。
梅江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认定加装电梯行为合法、手续完备,判令李先生不得妨碍施工,并限期拆除防盗网和钢管,李先生不服判决并上诉至梅州中院。梅州中院依法审理后驳回了李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但李先生不履行生效判决,一直没有把妨碍电梯施工的防盗网和钢管拆除。
经刘先生等业主申请,梅江法院依法对本案强制执行。今年9月12日,执行员来到该小区,依法对障碍物进行拆除。李先生见状大声嚷嚷:“我就是不拆,坚决不同意加装电梯!”由于现场还有几名李家家属,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执行员把李先生叫到一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阐明利弊:“加装电梯对你们家也有好处,电梯早日完工,你家中老人上下楼也方便一些。邻居之间和气生财,因为一些小事影响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值得。且如今两级法院都判决你不得阻碍施工,我们今天来就是排除妨碍、强制拆除的,希望你能配合。”
经过执行员的一番释法明理,李先生和几名家属渐渐平静了下来。执行员在辖区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人员的见证下,依法拆除了妨碍施工的防盗网和钢管,保证了加装电梯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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