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高登容 记者 杨德慧 摄影报道)12月21日,记者从《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获悉,为缓解城市建成区“停车难”问题,雅安市通过地方立法方式,出台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23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共停车场是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重要基础性设施。对公共停车场的有效管理事关民生,也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紧迫需要。
近年来,雅安市公共停车场设施持续改善,管理措施不断跟进,但随着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人民群众停车需求与公共停车场供给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停车难”已成为民生问题。
截至今年6月,雅安市小汽车保有量为23万余辆,但城区可用公共停车位为15万余个。另一方面,老城区、老旧小区以及商业集中区、医院、学校、市场周边区域供需矛盾突出,道路临时停车位供不应求,而独立停车场,特别是地下停车场利用率相对不高,“地上停不下,地下停不满”现象比较突出。
“小车位”承载着“大民生”。在前期的调研中,市人大法制委发现,雅安市公共停车场管理除了总量供给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外,还存在存量盘活不够、法律依据缺位、措施有待提升等问题。
去年10月,该法规项目正式立项。11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规定》。
该《规定》填补了公共停车场在“规建管”等环节的空白,推动停车位的总量供给增加,逐步减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数量。同时,重点强化已建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人行为,并进一步盘活和挖掘停车资源,提升停车位利用率,让停车位扩容增效。
通过立法解释的方式,《规定》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分门别类,明确了各类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主体及职能职责,针对不同类别的停车场在“规建管”中存在的问题,采用“打补丁”的方式制定法律措施,确保“规建管”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利用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停车位,结合老旧城区、老旧街区等改造以推动新建、扩建和改建停车设施,鼓励机关单位和住宅小区开放停车场,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行为等措施,推动停车资源整合利用。
《规定》还对推进公共停车场的信息化管理、无障碍停车泊位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等设施建设以及便民临时停车泊位设置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公共停车场管理中探索形成的便民停车措施,雨城区、荥经县等县(区)推广的住宅小区或者单位停车场定期对外开放机制,以及荥经县通过增改建停车场以逐步减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工作经验等,予以固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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