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如果要转变成工业用地,那就必须先进行征收或征用,将其转变成国有土地,或者将其使用权收归国有,才能进入市场,再租赁给企业,让企业进行工业生产。这样一来,导致企业用地成本往往很高。为了降低用地成本,有些地区出现了以租代征的用地方式,那么,这种方式合法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以租代征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降低用地成本。
以租代征不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作为租赁方的村民往往无法从租地行为中获得合理收益,甚至在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村民也要承担因违法用地造成的损失。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可知,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
因此,如果出现了以租代征的违法现象,要及时保留证据,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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