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运输方面
12 月公路货运量将大幅上升,货车维护保养不到位、分神驾驶、“三超”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山区低温雨雪、大雾、团雾天气多发,易导致车辆打滑、行车视线受限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高。
二、建筑施工方面
岁末年尾,建筑施工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现象,山区冬季气温低,混凝土凝固时间变长,混凝土养护不到位、过早拆卸模板、易引发坍塌事故;施工场所防滑防冻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高处临边作业时防护不到位易引发高处坠落;大雾天气易导致塔吊操作员和特种车辆驾驶员视野受限,易引发起重伤害和车辆伤害事故。
三、工贸方面
作业人员未做到着装“三紧”,违规穿戴手套、围巾操作旋转设备,高处、临边作业面湿滑,作业未系安全带,临边挡板和孔洞盖板缺失,物料传接、工具摆放不规范等易引发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涉及砂石仓、料仓、沙堆等企业物料堆码不稳、码放过高,仓体承载力不足、施工质量存在缺陷等易引发坍塌事故,安全风险高。
四、危化方面
近 7 年 12 月中毒和窒息事故突出。工艺设备未设计为密闭系统,装置设备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附件失效,有机溶剂未进行分类、分区储存,未安装有毒气体报警探测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易引发中毒和窒息事故;冬季天气寒冷,封闭场所通风不畅引发有毒气体聚集,安全风险高。
五、消防方面
进入冬季,取暖设备使用频繁,因电器设施设备老化短路,电气线路过载老化,违规用电等引发火灾的风险高;企业因未严格审批动火作业,易燃物清理处置不当,作业监护不到位等情况,火灾风险高;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易导致伤亡扩大。
六、城镇燃气方面
燃气使用单位或居民因管道占压、使用不合格灶瓶阀、燃气管道冻裂老化破损、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等情况,燃气泄漏风险高。燃气场站压力、温度、流量等监控装置维护不到位,燃气管道、设施未定期保养,高风险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执行不到位,易导致燃气爆炸事故,安全风险高。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村自建房、出租房等场所使用燃气或者炭火取暖时通风不良,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需加强防范。
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省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及近期市内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经验教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供稿:何智熊
审核: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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