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代表警察进行辩解:根据最高法院2017年的判例,不戴头盔只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不接受警察的管理,就涉嫌妨碍公务罪,警察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在本案例中,警察最多只是违反了纪律使用警棍,而不构成违法行为,最终将会进行内部处理。我们必须牢记,警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他们的职能是通过使用暴力手段来制止犯罪。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以下几点:首先,这位警察并没有提前展示停车检查的手势(这是违规行为)。其次,在没有示意停车的情况下,交警以娴熟的动作侧身站好,并迅速抽出警棍,非常隐蔽地等待着骑车人的到来,然后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击倒他(没有示意警告,非法使用警棍)。最后,检查是否戴头盔本应是为了骑车人的安全,但却以违法的方式致使骑车人受伤被送进医院,这完全是本末倒置,是严重的违法伤害行为。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应该再为这个交警说好话了,他已经犯罪了,而且是明知故犯,在所谓的执法过程中实际上是在犯罪。现在有一些机构打着为人民安全的幌子,却在从事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活动。这个案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在想,这个人白白遭受了暴力对待!但是这样的执法行为是违法的啊!大多数人都对此心存不满,这是在偷换概念,违法行为分为轻微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比如不戴头盔,而严重违法行为比如交警故意杀人!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戴不戴头盔是公民的自由,强制戴头盔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头盔在关键时刻对当事人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对社会和他人没有任何伤害!强制戴头盔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必须废除!交警是为人民服务的,他们的职责是疏通交通,而不是伤害人民。既然电动车被归类为非机动车,那为什么要强制骑车人戴头盔,而自行车却无需?这不是矛盾吗?不要借安全为借口,人们走路还有可能被高空坠物砸到,那是不是也应该戴安全头盔呢?
不戴头盔骑车违法,那么用物品打人至伤呢?是不是违法?如果执法人员犯下违法行为,那么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制裁。这位打人的警察难道不应该受到重罚吗?不戴头盔违法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警棍打人不当,与法律相悖!到底是谁在执法犯法,践踏法律,昭然若揭!携带警棍,摆好姿势,蹲下等待,适时出击,这就是谋杀,是有预谋、有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不能姑息!
我们静待处理结果,必须对此进行严惩,否则难以平息民愤。这太具有暴力性,太可怕了,看完视频后人们的安全感瞬间荡然无存!不戴头盔发生事故对个人造成很大伤害,戴头盔观察四周不便,发生事故的风险更大,顶多是头部受伤范围减少而已。而且,我们都是成年人,理应自己承担后果,戴不戴头盔本应是自己的自愿行为,现在却被升级为违规违法行为,这是多么荒唐!追击小偷和人贩子还会受到伤害并承受制裁,而交警却公然挥舞警棍,这是哪门子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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