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切实提升小标的案件的执行质效,近日,在榆林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府谷县人民法院开展2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本次执行行动对小标的案件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在郭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刘某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列为此次行动的重点执行对象。行动中,执行干警对刘某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其慑于拘留压力,立刻转变态度,承认错误,当即归还申请人20000元,并签订和解协议,承诺剩余欠款于2024年4月8日前履行完毕。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有“速度”,运用执行措施有“力度”,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45名,执行完毕51件,执行和解47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678.69万元,对其中拒不履行的11人予以司法拘留,以实际行动打击、震慑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彰显司法权威。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涉案标的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下一步,府谷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省高院关于开展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要求,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惩戒措施,用每一次的执行出击“攒”起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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