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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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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下午,2023年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5日16时30分,哈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就2023年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何殊鹏先生,哈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鹏程先生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哈密市对外传播中心主任陈愚主持。

陈愚:

首先,我们请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何殊鹏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何殊鹏

各位来宾、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哈密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区域生态环境持续保持稳定。下面,我就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向各位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伊州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1天,优良率为84.1%;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优良率分别为97.8%、98.5%。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质量监测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水质级别同比无明显变化,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安全。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坚持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原则,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主动靠前、真抓实干,印发《2023年哈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哈密市2023-2025年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哈密季节性特点,分时段、抓重点,精准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精准科学有效治污。二是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修订《哈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三是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19家企业进一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跟进工作进度。四是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任务,稳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动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五是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已登记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2603辆,占总数的52%。六是严密关注空气质量状况,实施日报和月报制,和气象部门联合,对异常天气发布工作提醒,截至11月底发布月报11期。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对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现场勘察和实地评估,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编制评估报告,经评估4个县级以上水源地均为优秀。二是为全面反映哈密市2022年水环境承载力现状,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对哈密市水环境承载力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哈密市水质时间达标率、水质空间达标率和水环境承载力指数均为100%,未超载。三是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信局、住建局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联合检查,经查辖区内无黑臭水体。四是加强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审批管理,持续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和整治,辖区内无入河(湖)排污口。

(三)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督促33个地块土地所有权人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二是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完成33个地块21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三是制定《哈密市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对2021年已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回头看”,完成37家重点监管单位的自查工作。四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3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工作,完成6家企业土壤隐患报告质量审核和现场帮扶。五是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六是制定《2023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重点任务,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序推进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七是先后组织实施2023年哈密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固体废物管理处置规范、有序、可控,确保我市土壤环境安全。

三、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协调林草部门对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哈密市辖区内511处疑似问题点位、161处疑似重点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核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从协议到协办:复元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向市民科普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实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巴里坤县生态文明示范县、伊吾县“两山”基地创建工作。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妥善处理信访矛盾

(一)以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在线监测、矿山企业、排污许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建项目、成品油等专项整治,多方式、全方位对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污染源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监管力度。二是不断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联合执法监管水平,联合农业农村局对农用地膜生产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联合住建局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城市扬尘治理等开展执法检查等。1-11月,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7件,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二)妥善处理群众环境信访矛盾。畅通12369、12345等群众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渠道,1-11月,共受理环境信访问题117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12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6%,剩余5件正在办理中。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率

(一)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自治区主场活动。2023年六五环境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场活动暨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月活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哈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环委会成员单位以及来自全疆各地州政府、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各平台点击量达到4200万人次,主场活动的举办得到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的充分肯定。活动期间开展了新疆首届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论坛,特邀9名专家和企业代表深入阐释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含义,为推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贡献智慧方案。

(二)成功举办2023年全国生态日·哈密市戈壁生态调查评价与保护修复项目启动大会。8月15日,哈密市举办2023年全国生态日·哈密市戈壁生态调查评价与保护项目启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哈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大会向哈密市戈壁生态调查评价与保护项目科研团队授旗并宣布该项目正式启动。同时,大会还特邀4位专家从各自领域做生态保护与修复主题主旨演讲,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公众认识到开展戈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了公众对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识,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主动性。

(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利用“哈密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哈密市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政务直通车大喇叭”节目,认真做好“强信心”主题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截至11月底,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线上活动3次,线下3次,参与人数达到15000余人次。结合“中国水周”、科普宣传周、低碳日等重要节点,联动相关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哈密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哈密。

谢谢大家!

陈愚:

下面,我们请哈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鹏程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李鹏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对我们民政工作给予关注、支持和报道的媒体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2023年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年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2023年,哈密市民政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始终坚持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兜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坚持精准救助,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低保对象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实行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对城乡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好与现有低保对象待遇的衔接。二是精准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应养尽养”。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特困供养人员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由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确保所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应养尽养”。严格执行现行救助供养标准,确保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不降低。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落实定期探访报告制度,全面签订生活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人责任,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三是精准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应救尽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乡村振兴中托底线、救急难、防返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临时救助精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经济状况、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二、持续推进扩围增效,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排查认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兜底保障的决策部署,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根据自治区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哈密市民政局于2023年8月底至9月底,依托自治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预警发现的其他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认定工作,对排查发现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其致困原因、救助需求,精准施救。截至10月,全市共认定城乡低保对象4020户7834人,特困供养对象741人,低保边缘家庭472人,支出型困难家庭的154人,较去年底城乡低保人数增加439人,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任务,各族困难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救助能力提升
一是扎实深入基层调研检查。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和主题教育调研,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督管理、推进低保扩围增效、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和情况调研,先后深入一区两县,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面对面分析政策、入户走访等方式,听取了各区(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介绍,对部分情况较为复杂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了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指导区(县)、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更加精准地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极大提升了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社会救助政策下基层活动。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为基层民政干部、困难群体讲解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及低收入人口认定等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提升基层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已组织线上线下培训55场次,参与培训人员1796人次。

四、坚持主动服务,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实施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利用基层民政干部、村(居)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入户核查、政策宣传,主动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实现了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有效转变。二是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面畅通救助渠道,转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展街头主动巡逻救助,回应网上群众关切,为各族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三是强化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以低保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生活困难户等为重点,定期入户走访和部门信息比对,建立台账,实时动态监测,对有返贫风险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

五、落实资金配套责任,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

一是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按照自治区与各地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足额落实救助资金配套,哈密市、区(县)按规定比例将2197.51万元配套资金足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到位。二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把低保、特困、孤儿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按月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资金,切实兜牢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截至11月底,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614.6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2818.96万元、特困供养915.99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42.73万元、流浪乞讨救助215.60万元、临时救助148.89万元,冬季取暖救助472.52万元。

六、坚决纠治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

一是严厉惩治社会救助工作中“人情保”“关系保”,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假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区(县)民政部门均建立健全了近亲属备案制度,督促乡镇(街道)定期更新备案信息,及时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二是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等问题。加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办理救助申请,严格按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社会救助事项,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以上是2023年哈密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聚焦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谢谢大家!

陈愚:

接下来,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提问。提问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直接关系哈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能否介绍一下哈密市举办2023年全国生态日·哈密市戈壁生态调查评价与保护项目启动大会有何重大意义?谢谢。

何殊鹏荒漠化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重大生态问题,戈壁作为荒漠化较为常见的类型之一,在哈密分布的面积较大,生态环境脆弱。近些年来,由于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戈壁已演化成我国主要的沙尘暴源区和运移路径。若戈壁砾幕层持续被破坏,沙土外露,形成风蚀破口,促使潜在的沙尘源转化为现实的沙尘源,易引起扬尘污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等生态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

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时强调,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事关我国生态安全,事关强国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对进一步加强荒漠化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6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上马兴瑞书记对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9日,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专门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锲而不舍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建设。

目前,针对哈密市戈壁砾幕层本底情况鲜有研究,尚不能掌握砾幕层的受损情况。哈密市委、市政府立足哈密实际,深刻认识到开展戈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响应国家号召,在自治区荒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精神的指导下,哈密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哈密戈壁环境现状调查及保护修复工作部署,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积极争取借助各方面的力量,运用专业化、法制化方式,创新性探索开展哈密戈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摸清哈密市戈壁生态环境本底,查明主要生态问题及其驱动因素,分析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对哈密市戈壁生态环境的影响机制,最终提出生态恢复方案,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对实现区域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意义重大。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工作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请问哈密市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做了哪些工作?

何殊鹏哈密市全力以赴保障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由哈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哈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按照时序已交账销号3项,今年底前交账销号5项已提请自治区验收销号;转办的114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13件、正在办理1件。二是全力保障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1日进驻哈密,开展了为期20天的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哈密市保障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落实各项任务。期间,督察组共转办信访案件17批62件,已阶段性办结49件;提供调阅资料14批2643份;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次,现场核实点位76个,立案处罚企业6家,限期整改7家,立案9起。

下一步,哈密市将继续盯紧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落实落细整改措施,争取尽快销号清零。一是加大整改力度,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区县政府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时整改销号。二是巩固整改成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对相关情况进行再摸查、再督查、再清理,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反馈问题反弹,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困难群众的基本救助标准和救助工作直接关系全市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请问目前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是多少?

李鹏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提高哈密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哈市民〔2022〕13号)精神,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16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529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35元/月,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90元/月。护理补贴标准为全自理200元/月/人 ,半自理400元/月/人,全护理1300元/月/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福利机构集中收养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1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150元/月。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当前,怎样申请低保是低收入群体比较关注的问题,请问低收入人群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李鹏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新民发规〔2021〕2号)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残疾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党委农办 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的通知》(新民发〔2022〕92号)规定:放宽“单人保”条件,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陈愚: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新闻发言人的介绍,也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们!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了解,请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我们会做好相关的协调服务。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文 | 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子枫 王文堃

赵嘉慧 尼卢帕尔

图 | 融媒体中心记者 魏国能

编辑|谭云

责编 | 江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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