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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重生!用司法助力危困小微企业“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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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就意味着“死亡”吗?

上海一家小微企业,因经营困难、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生死边缘”,一旦破产,将造成更多员工失业,怎么办?

准确把脉、快速施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依法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在2个月内实现和解结案,债权100%清偿。企业活了,债权人笑了,员工的饭碗也保住了。

改变,正在悄然发生。



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关乎国计民生,对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贡献巨大。

通过破产程序帮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已成为国内外普遍共识。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方法论手册中,专门在“商事破产”指标项下增设了“中小微企业的专门程序”子指标。

而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制度以大中型企业破产为设计蓝图,较难匹配小微企业低成本出清、高效率挽救的特殊需求。

运用立法授权,率先制度创新。

2022年1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国家赋予上海制定专门的浦东新区法规的立法权后诞生的又一项制度性成果,系统性地优化了“困境企业救治机制”,率先全面打造支持破产重整的全流程制度链条。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标战略部署,于2022年1月7日挂牌成立破产审判庭,以专业化审判,积极应对小微企业破产办理的需求与挑战,不断探索小微企业司法救治和简易破产机制。


今年全国两会上,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小微企业破产专门程序提出议案,要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供给。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进一步对标对表,在已有经验基础上,探索设立一套简便、灵活、高效的小微企业破产程序,为僵尸企业退出提供“快车道”,为困境企业挽救提供“救生艇”,为构建更加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提供“浦东经验”。


专业审判团队有了,方向明确了,在实践中,破产审判究竟是怎样助力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的?实际效果又如何?

浦东一家小微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股东一致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不能及时出清,不仅公司的破产财产得不到快速处置,占用的市场资源也难以盘活。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适用《若干规定》中的简易破产程序,在3个月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清理债务1600万余元,仅产生破产费用5000余元,破产效率得到了大幅提高。


不仅在这起案件中积极适用简易程序,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简单破产案件,均全面适用简易程序,加大纾困拯救力度。截至今年9月,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简易破产程序适用率达到33.33%,最快的仅用时46天,跑出了“浦东速度”

对于缺乏拯救价值的“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提供了一条“退路”,而对于具有挽救价值的小微企业,破产和解则是带来了一条“生路”

“这起案件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我也更加有信心把企业做大做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某小微企业的负责人说道。

该公司因拖欠工资,被前员工申请破产清算。面对挣扎中的公司、气愤的讨薪者,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推动快速和解,2个月内让公司“起死回生”,也让员工拿回了欠款。

结案后,承办法官还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指导破产管理人为公司进行“全面体检”,助力规范经营。在人民法院的努力下,已有34家小微企业通过自行和解、破产和解得以挽救。

注重“早”发现、坚持“快”审理、确保“好”效果、推动“全”保障,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适用自行和解、破产和解制度,及时纾解小微企业债务危机,实现多方共赢,这是以破产驱动经济发展的“浦东智慧”


破产办理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存亡,更关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和经济转型升级。如何不断完善机制,让这一“专科门诊”更见效,让投资者在面对复杂而充满风险的市场时,大胆创新、敢于创业?

从某实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可以清晰看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若干规定》实施规则,把破产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的过程。

这一实业公司主要从事养老护理项目,已经完成一处养老产业园区的前期基础建设,却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陷入债务危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根据《若干规定》提名管理人。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中,运用“重整保护期”制度,在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为该企业增加了1年的“恢复元气”时间。目前,该案件已重整成功并执行完毕,清理债务近30亿元,盘活土地百余亩,公司也“重获新生”。

同时,探索破产申请人提名管理人这一机制,保障破产程序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破产办理质效,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例有法规支撑的以提名方式指定管理人的案件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还创新探索管理人履职情况个案监督和指导机制、管理人履职告知和承诺机制等一大批机制落地见效,《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系列方案接连推出,为破产制度的完善贡献了“浦东样本”

在此基础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着眼于工作实践,向相关部门提出构建小微企业司法救治机制的对策建议,目前,《若干规定》的修改已被纳入上海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为小微企业建立专属破产制度已成为国际趋势,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创造性地构建了一套司法救治和简易破产机制,回应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要求,也为引领区的制度改革作出了贡献。相信通过探索实践,有中国特色的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一定能尽快落地。”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罗培新评价道。


“所有的努力,都为了一个目标:让企业在前进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优的机制举措、更大的推进力度,努力为浦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素材提供丨破产审判庭

本文作者丨李业亮、曹赟娴

海报设计丨王慧慧

责任编辑丨周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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