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会,法治先行。法治中国,不在宏大的叙事,而在细节的雕琢。比如文明执法,不仅是国家对所有执法人员的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反过来说,过度执法、暴力执法不仅严重伤害老百姓的感情,更是蚕食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最大杀手之一。
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暴力执法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少,但少不代表不存在,更不代表其土壤被彻底清除。就在前几天,深圳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故意踩踏没有反抗能力的醉汉脚踝,引起公众的极大愤慨。这事儿的余波还未完全散去,广西交警暴力执法又上热搜。
日前,一段贺州市交警执法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画面中,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快速经过,而交警则举起警棍猛烈击打骑车男子,导致该男子和电动车一同摔出画面,估计摔得不轻。单从这短短几秒的视频中来看,我感觉这名交警太狠了,其挥舞警棍的动作不像是在查无牌电动车,而是在企图制止重大刑事案件的嫌犯逃离!
交警执勤的过程,被事发地超市的摄像头记录下来,视频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矛头直指执勤交警,认为其存在暴力执法嫌疑。有媒体采访当地交警大队时,工作人员竟然表示“当地查车力度大,这位交警太年轻,有点脾气,于是做出了这种过激的行为。”这么说吧,如果说短视频是个导火索,那交警大队的发声就引爆了炸药桶。
作为一名常年从事法治报道的记者,我见过太多的暴力执法、随意执法,从我个人来说,严格绝对不是暴力执法的借口,年轻气盛更不是,我甚至固执地认为,控制不住自己脾气的人压根儿就不适合当执法者。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制约和监督,这样才不会让执法权成为个别执法人员伤害普通百姓的工具。具体到本次事件,交警的行为违背了执法的基本原则,其执法行为缺乏温度,更缺乏人性,即便该男子骑乘无牌电动车确实违反交通法规,交警也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而不是采用过激的暴力。
一个多星期以前,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发布会。司法部部长贺荣发言强调:“依法纠正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应当说,高层领导对于暴力执法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但基层执法人员似乎并没有按照领导要求落实,这就导致在很多地方暴力执法依然大有市场。
我认为,文明执法才是符合社会和时代进步趋势的执法方式,而过度执法、暴力执法则堪称法治社会的毒瘤。执法人员如果认为自己手握权力就可以打着“执法”旗号滥用暴力,那结果只有一个:争议不断且怨声载道,因为这种执法不是在守护文明、维护公正,反而是对公平正义的破坏,是在损害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
诸位执法者切莫忘记,执法的意义本就是文明的一部分,以暴力执法反对不文明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太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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