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看到城管,赶忙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离开了摆摊地点。
因为走的匆忙只能右手骑车,左手拿着刀。
却不想“坚持不懈”的两名城管追着跑过来,抢了摊贩的刀把摊贩打了一顿。
城管和摊贩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摊贩赔了城管5000块钱。
是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前有一言不合,抡着警棍直接把急速行驶中的电动车主打下来的广西贺州交警。
后有一言不合,持着砍刀直接把已经离开的摊贩打了一顿还讹了5000块钱的广西北海城管。
只能说,这个星期,广西上大分。
事发缘由
摊贩胡先生在广西北海市某学院门口卖豆腐。
这里是大学门口,自发形成一片小吃摊,没有人治理,也不收取费用。
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逃避城管。城管来的时候,小摊贩们赶忙离开,城管一离开,摊贩们又回来。就这样,学院门口也算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生态平稳”。
11月二十号这天,胡先生如同之前一样来到学校门口出摊。
正在切割豆腐的时候,城管过来了。胡先生赶忙骑着电动三轮车离开,因为走得急,切豆腐的刀都没来得及放下,只能右手骑着电动三轮车,左手握着刀离开。
谁知,两名城管追着胡先生的电动三轮车过来。其中一名年轻的城管一边大声辱骂着胡先生,一边抢着胡先生的切豆腐刀。
胡先生拿着刀挥舞了几下,大概是不想让城管抢了自己吃饭的家伙。不过胡先生解释当天自己绝对没有任何动手行为。
这下可激怒了年轻城管,年轻城管轻而易举的就夺下了胡先生的豆腐刀,狠狠殴打着胡先生。
把胡先生从三轮车座上打下来,又追着打。胡先生慑于城管那套降服,完全不敢还手,只是下意识用胳膊挡着自己的头。
还好只是切豆腐的刀,没有开刃,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另一名城管阻拦了几下打人的年轻城管,但是年轻城管脾气比较急,压根不搭理。没办法,这名城管只能按下了自己胸前的执法记录仪,只是不知道是打开执法记录仪还是关闭执法记录仪。
之后,两人到派出所调解,因为没有任何视频证明城管打人,所以在派出所警察的调解下,摊贩胡先生赔了打人城管5000块钱。
之后花费了几天时间,胡先生通过其他小贩找到了年轻城管持刀殴打他的视频证明,胡先生将视频发到了社交平台。
胡先生的要求把自己那5000块钱还给自己并追究打人城管责任。
胡先生和城管究竟谁对谁错?
胡先生发了视频以后,有网友发觉,是胡先生先挥刀激怒了年轻城管,所以才导致了胡先生被殴打。
但其他网友反对到胡先生肯定是存在一定错误的,但是明显城管错误更大。
第一,胡先生已经离开摆摊点,城管仍旧不依不饶的追赶胡先生,而且抢夺胡先生左手的刀,这是事情的起因。也就是说这件事是城管抢东西引起的。
第二,对比胡先生下意识的挥舞砍刀,年轻城管殴打的时间和轻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年轻城管殴打的劲明显很大。
第三,城管先抢人东西,胡先生先下意识挥舞砍刀,其实非要狡辩,也可以说胡先生有点错,但是最后却是胡先生赔偿5000块钱,城管任何处罚都没有,是否涉嫌敲诈呢?
监控视频都需要受害者自己找?
当然问题更大的点还在于派出所民警和另外一名城管。
先说另一名城管。
前文说了,另一名城管按下了执法记录仪,虽然不知道是打开执法记录仪还是关闭执法记录仪。
但不管是打开还是关闭,至少证明这两名城管携带了执法记录仪。既然给他们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为何在派出所不拿出来,让民警看一下?
是不是知道自己这方确实存在错误,所以有意遮掩呢?这个需要那名城管解释一下。
再来说说那晚调解的民警。
胡先生自己找到了视频证据,自己公布了社交媒体,证明胡先生是不服自己被罚的,逻辑上也可以猜想到胡先生当时在派出所肯定进行了辩解。
既然双方存在不同意见,民警为何不调查一下就直接调解呢?而且这个证据并不难找。
证据一,周围人手机拍照。胡先生花费几天时间找到,警察应该能简单找到吧?毕竟这是警察的工作。
证据二,城管的执法记录仪。警察也有执法记录仪,他们对这个东西肯定不陌生吧?所以为何不查看城管的执法记录仪?如果查看了,让胡先生看一下,那他还用去自己找监控证清白?如果查看时发觉没打开,那么谁对谁错,难道不是清清楚楚?
摊贩已经离开比较远的距离下,年轻城管骂人抢东西——摊贩挥舞砍刀——年轻城管反手打回去——摊贩赔偿城管5000块钱。
如果没有最后一步——摊贩赔偿城管5000块钱——我觉得有些人还可以替城管辩驳几句的,但是明明双方都有错,凭啥最后摊贩赔偿5000块钱?
而且起因还是年轻城管暴力执法,又是骂人又是抢东西,他这样的行为,真的配得上身上的那身降服吗?
广西贺州交警,抡着警棍殴打急速行驶中的电动车主肚子,导致电动车车主直接从急速行驶的电动车上摔了下来,进了急诊室。如果没有居民监控证明清白,这名电动车主就成了逃避检查的违法人员了。
广西北海城管,持着砍刀殴打一直逃避不敢还手的摊贩头部,最后还讹了摊贩5000块钱。如果没有居民手机视频证明清白,这名摊贩就成了殴打公务人员的违法人员了。
广西北海城管,戴着执法记录仪,却在自己队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按下执法记录仪开关,去了派出所也没有出示。
最后一句,广西规范化执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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