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全面禁止使用这种“生鲜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此前,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办法》针对部分大型商超使用“生鲜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大中型超市25家,相关各类商户98户,发放提醒告诫函4份。指导商家撤掉“生鲜灯”,正确使用与自然光相近的照明设备。
▲图源:北海市场监管
今日北海阿叔小编走访了北海多个市场
截至目前,各个市场商户大都已做出整改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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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路市场
▲东海市场
可以看到,现在市场上的“生鲜灯”撤掉之后,消费者在选购时的观感上都变得舒服了许多。肉类档、熟食档一排排照明灯已全部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案板上的猪肉呈现出真实色泽。
▲南珠市场
市场商户表示,按照相关要求换上普通灯光后,猪肉颜色的确没有“美颜”时鲜艳了。现在开关灯基本看不出区别,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同时对日常销售影响并不大。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如在日常消费中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北海阿叔 悦北海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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