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诗人赵翼有一名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各个领域、各类人群,都在不断推陈出新,不断超越昨日,不过,能领风骚数百年的越来越少了。近日,金融界的巨贪孙德顺受审获刑,算是创造了一个贪官中的新纪录:受贿近10亿元,是2023年公布受贿金额最多的一只大老虎。当然,这也只是今年的一个纪录,算不得空前,也不可能绝后,只能算是一个阶段性的领先吧。
今年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中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也就是说,孙德顺这辈子别想活着走出监狱了。
孙德顺的职业生涯,一直在银行系统,人称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从柜台起步走到行长岗位的人。他是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81年4月,他从最初的中国工商跟行海淀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起步,一步步升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继而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总经理(北京);后又升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一把手;2011年起进入中信银行工作,职位越来越高,贪心也越来越重。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平均每年受贿6121.8万元,相当于每天受贿16.8万元。16.8万元,这是许多老老实实上班的人几年都挣不到的钱,孙德顺一天就收到了,而且接连收了13年!
孙德顺是一名业务型干部,对于金融业务非常熟悉。也许是因为这一点,他对于受贿收现金很不以为然。他认为收现金是最低端、最简单、最粗糙的行为,将来不可避免地留下把柄,以后的藏钱也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所以,他选择了一种富于技术含量的做法。他让信任的下属成立了一家空壳公司。孙德顺批准手中掌控的银行向企业主贷款,这些有求于他的老板再以投资的名义向他实际控制的投资公司注入巨资,或者向孙德顺的投资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事实上,孙德顺批准的这些贷款不仅风险高,而且有许多非法经营,甚至程序也不完整。
受贿的痕迹被谨慎地隐藏,孙德顺旷日持久地收受贿赂却一直平安无事。有一家经营状况有问题的企业要贷款40亿元,许诺回报给孙德顺1亿元。于是他就批了,于是他就真的一次性拿到了1个亿的贿赂。至于那40亿贷款能不能收回来,他并不关心。
孙德顺的贪腐事实表明,当下国内金融企业在运行中,规章制度还存在严重的漏洞,银行行长个人的权限过大,以至大到失控的地步,银行内部的规章纪律、安全措施,在大权独揽的行长面前形同虚设。面对一个贪心膨胀的行长,银行里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除了被动配合,就是同流合污,基本没有形成制约、抗衡力量的可能。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事关国家经济的兴衰。一旦金融失守,国家都可能被掏空,这绝非危言耸听。国家金融安全等同于国家安全,必须下大力气整顿治理秩序。
要建立起金融领域的安全防线,一方面要严查“内鬼”,严惩“内鬼”,以雷霆手段严厉打击,形成威慑力,使那些贪腐分子有权也不敢伸手;一方面要制定铁一样的规章制度,从严限制行长的权力,把行长的权力真正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反腐败、防“内鬼”的斗争中,人的自我约束基本是靠不住的,不能寄予太高的期望。只有制度的约束、防范到位了,人才能规规矩矩地工作,干干净净地做人,否则,天天面对诱惑,伸出贪婪之手是早晚的事。
对于受贿近10亿的孙德顺,判了个死缓而非死刑立即执行,网民议论纷纷,认为如此天文数字的受贿,对国家造成如此惨重的损失,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据说,孙德顺听到死缓的判决后,脸上居然出现笑容。网友的喊杀与贪官的笑容,是不是说明了一个问题:法院判决真的有点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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