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少不了要和征收方打交道,有些被征收人的证据意识比较强,所以他们就把所有通知、通告、决定等材料都收好,并且每次和征收方电话沟通的时候都会进行录音,不过他们也有些担心,担心自己的录音材料法院不采纳,所以就来咨询北京拆迁律师了。
这是由于我们不会录音,没有抓住核心所致。在录音时呢,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这4点,才能被法院所采纳。
第一,是身份问题,双方身份的确认,特别是要对对方身份进行确认。录音没有图像,看不到双方,所以通话的内容一定要有确认双方身份的信息。
第二,是方式问题,根据你们平常的沟通交流习惯,自然巧妙的引出需要待证的事实,方法一定要巧妙,不能生硬,这样可以避免引起对方的警觉。
第三,是内容问题,需要对方对待证之事明确进行确认,最好是电话当中反复确认,这样可以大大增强证据的效力。
第四,补充一点,电话录音的内容应当是双方进行在沟通交流,并对相关事实的确认,切记切记,不要自己单方面讲个不停,结果导致对方没有任何表述,或者缺乏对相关事实的明确,那么这样的录音是没用的,也是不会被法院所采纳的。
最后,如果你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来联系京坤律师,让专业的人替你做专业的事,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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