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不下去的时候,就从自己最讨厌的事开始做起吧。
我不是为了拍照才去买相机, 而是为了欲望。
「读」不如「写」有成就感,「写」不如「拍」放松。
没什么成本就能收获的事情,越容易带来满足感,于是,我喜欢坐上公交车,随着车走,随着车拍。
把脑子全都扔出去,全看自己的本能想对什么按下快门,数码相机不是胶片相机,相机买到手之后,按动一次快门,基本等于零成本,何乐而不为呢。
因为我不把摄影当成我的职业,所以,对于思考摄影背后的意义,做起这件事儿来不说是得心应手,也没什么太大的心理压力,而且还能提供我写作的素材。
但是老这么闷在屋子里想的话,总有不想拍照的时候,觉得拍照的意义不如思考拍照的意义(意义更大)。
但是如果不拍照的话,我就很难写关于拍照的文章了。
写拍照类的文章,最大的收获就是,只有写关于自己正在做的事,才能写得好,凭空臆测是越写越没劲的。
所以,我知道,要想继续写下去,不能光看几本荒木经惟的书刺激想法,必须要走出去,见得越多就越有写头。
拍照这事,不能太刻意,因此,我最讨厌用拍照作为表达自己的工具,我的拍照,不过是想对那按下快门就按下快门了,说大白话就是因为「好看」。
拍「好看」的照片是我这一趟出行拍照的热身,再多的拍照意识也是从拍「好看」的照片开始的。
培养审美的事也是从拍爽了之后慢慢领悟到的,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
所以,什么也没有「我想去拍」这件事更重要。
所以,不用担心拍出什么垃圾照片,拍出垃圾照片,也许比不拍照片也好一些。
我拍照的欲望就是俘获的欲望,我想俘获的不是世界的影像,而只是世界。
那个追公交的高中女生,那条在昏黄的灯光下小跑的肥狗,那个裸露双腿的女人的腿,那个蹲在水渠边凝神拍照的女生的后腰……
我拍照,不是因为那一处的画面很好看,而是那个角色很「好看」。
我很少再去俘获建筑的光影了,我很少把人当成是画面中的元素了,我的目光直接集中到人的状态上了。
我只知道,「我想要她」,于是我对着她,如同狩猎般悄悄地,迅捷地摁下了快门。
猛兽狩猎,是因为猎物在夕阳下的侧脸很好看吗?别逗了。
为了好看的构图而拍照,我拍的这样的照片全部都被我判处死刑了。
最近,我发现一点,一旦自慰,就写不出有灵性的文章了,就只能写出今天这篇老学究似地文章了,所以为了写得好,为了长久的欲望,必须停止自慰。
自慰一次,至少要缓一周才行,这对写作是要命的。
写作,可是要荷尔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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