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近年来无论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公务用车改制力度前所未有。仅2017年,就有超过20万辆公务用车被收回。公车改革背后彰显的是党中央坚决遏制“四风”的决心。
然而,就在改革推进的同时,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公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以某县副县长使用公车问题为例,该县副县长明明不在公车改革规定的可以配备专车范畴内,却还是使用着固定的公务用车出入。这无疑触碰了公车改革的红线,亟待当地党委政府深入调查并严肃处理。
那么,副县长为何不能配专车?
根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治理规定》,能配专车的只有正部长级以上领导干部,即正部长级和省长级。而副县长只是副处级干部,明确不在配专车之列。
事实上,我国对公车配备使用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
以某省为例,该省财政厅获悉,全省公务用车共有9.8万辆,其中省直单位公车2.2万辆,副处级以下领导公车只有1600余辆,约占省级公车总数的0.8%。可见,副处级以下领导本不应配备公车。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对副县长公车使用问题仍有漏洞。详见以下几点:
有的地方会随机安排公务车保证副县长出行。比如,副县长外出检查时,会临时调配一辆公车供其使用,检查结束后收回。
有的地方会安排两三名县领导共用一辆公务车。这也属于公车不规范使用的一种方式。
尽管不符合规定,但也有个别地方长期安排固定公车保证副县长工作需要,甚至会配备固定司机,沦为“准专车”。
上述做法都违反了公车治理的有关规定,需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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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一些地方副县长公车使用中仍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这里强调几点注意事项:
1.副县长使用的是公务保证车,不是专车,不能固定司机。
保证车应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配,用后即还。
2.公务保证车仅在执行公务任务时方可调配,不能用于日常上下班的接送。
3.在县域范畴内使用尚可,但不能驶离县城执行任务。离县务必自理交通。
4.要严格按规定核定保证车的配备指标,任何超标行为都属违规使用。
5.如果能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则可有效幸免公车被某些领导人员挪作私用。
公车问题牵涉党风政风建设,事关党和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让公车流向阳光,是促进公车规范化使用的重要措施。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关注本地副县长公车使用情况,对违规现象予以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廉洁政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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