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缅北诈骗犯因被注销我国国籍,我国警方拒绝接收,又被缅方警方给拖了回去,该男子躺在地上哭闹,缅方可不会惯着他,直接将其拖走,等待他的将是死无葬身之地,只能变成孤魂野鬼。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我国不承认双国籍,一旦你加入了别国国籍将自动失去中国国籍,要想再加回来你得有诺贝尔奖级别的贡献才行。
此前已有多名加入别国的明星,现在后悔了,但晚了。
平时似乎看不出国籍的重要性,但一旦有突发情况,我国国籍是可以救命的,例如历史上多次撤娇事件,例如新冠期间的福利等等,放弃我国国籍就等同于放弃了强有力的靠山和关键时刻的救命符。
加入别国国籍后,该国能不能一视同仁的对待后加入者和本国人还未可知,至少在我看来,平时正常,一旦有突发情况,大概率会区别对待。
往大了说,加入别国国籍就等同于叛国,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但有这种可能。
本案中的这名男子,不知为何他被注销了国籍,猜测跟去年限期回国人员有一定关系,以为能逃得了一时就能逃得了一世,妄想!他今天的下场可以说完全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关于这件事,在众多留言中,我却看到了有人认为他挺可怜,应该把他带回来处罚,我不知道有此言论的人到底是什么人,是圣母心泛滥还是愚蠢至极?我来给这部分人举个例子。
就好比你很爱你老婆,你老婆却偷偷把你家产都卖了,同时又以你的名义诈骗了所有人,然后带着所有的钱财抛弃你和你们的孩子跟三哥跑了,几年后三哥又把她骗光了,把她抛弃了,她无家可归时又来找你,要和你重新生活,你还能接受吗?
所以说凡事皆有因,他的国籍不会无缘无故的被注销,一定是犯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国家都不能原谅他,你凭什么认为他可怜,认为他可怜的人可以把他接回家当父母一样供着。
每年都会有一批人因刑事案件被枪决,这些人已经是罪恶滔天,但即便是处决也并未剥夺他们的国籍,这就是国家的包容性。
做了八年的坏事,最后流了八秒的眼泪,就认为他悔改了,就同情他怜悯他,只能说明同情他的人脑子里一边是水一边是面粉。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是指坏人不再做坏事就能被原谅,而是以命偿还所有罪孽后才有可能被原谅,不然凭什么好人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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