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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姑:18岁时与14岁的毛泽东结婚,建国后毛泽东曾亲自为她破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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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936年在陕北,毛主席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有过这样一段对话:“我14岁的时候,我父亲给我娶了一位年长4岁的妻子,可我们并未一起生活过。那是时代的悲剧啊。”

毛主席口中的这位妻子,正是罗一姑(也有称罗一秀,本文以罗一姑为主),是毛主席第一段婚姻的女主角。

毛主席与罗氏的婚姻是怎样的呢?为何建国后,毛主席会为这位早逝多年的妻子破例?

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些故事吧!

封建社会包办的婚姻

罗一秀,韶山人,1889年生人,比毛主席大四岁。她和毛主席结婚,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点是亲情原因

罗一秀的奶奶和毛主席的爷爷是堂兄妹,相互呢都知道底细,所以这两人结婚啊,家里呢心里都有底。

那就好比之下,在现代的相亲,那不都是找亲戚朋友介绍,都认识都清楚的人吗,家里情况什么的都知道。

在当时的年代也是一样,毕竟罗家和毛家在前有亲情关系,在后要是双方结婚,那便是亲上加亲,这桩婚姻,百利而无一害。

第二原因门当户对

在韶山,罗家是大户人家,罗一秀的父亲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在当时的财主中那便是相当的有文化。

在受到父亲的影响下,罗一秀也读过一些书,认字识字,在当时也是无比少见的。

都知道,在那个年代下,“女子无才便是德”,让一个女子,学会读书写字,可是会被外人嚼舌根的。

毛主席父亲的勤奋,刻苦,信奉“勤劳本业”的家训,带领全家变富裕,家庭条件在当地也是相当好。

一个富商家庭,一个富农家庭,那自然是门当户对了,这也是原因其中之一。

第三个原因毛母喜欢

在当时的社会上,媳妇能不能进门,那是婆婆说了算

当时毛母看了一眼罗一秀,就喜欢上这个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姑娘,那便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这门婚事只有双方的亲友开心,高兴,唯有两位在怏怏不乐

要结婚的两位心里苦啊,父母没有问过两位的意见,就让毛主席自己娶一个自己见都没见过的女子,让罗一秀嫁给都不熟悉的男子。

毛主席知道要结婚,闹了不知道多少次,最狠的一次是,跑到河边,

毛主席指着河说:“你们要是再逼我,我就跳河自尽!”。

毛父说:“你以为偷学游泳没人知道啊,你跳吧,臭小子,你游的比谁都快”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毛主席和罗一秀只好结婚。

结婚当天,毛主席对罗一秀,说到,我不会和你同房。我尊重你作为女人的所有权利,我只是把你当成大我四岁的姐姐来看。

婚后他们二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没有同房。

罗一秀和毛主席的婚后表现如何?是如何收场?

三年婚姻因何走到的尽头

虽然父母都很满意,但毛主席是一个非常有思想,对这种封建的包办婚姻,极其的不愿。

但是他无法反抗,再加上自己的父母十分喜欢这个刚过门的媳妇,看着这些只能默默接受已经结婚的事实。

婚后,两人相敬如宾,也不打扰对方。

毛主席是一个年少有大志、心中有沟壑的人。

他一直想走出这个小乡村,去到外面更大的世界,去求学闯荡世界,跟罗一秀结婚以后,即使是停学了,也没有对自己的要求放低。

在帮助父亲记账和劳作以外,闲暇之余把韶山的书都借阅了一遍。

内容多并且还杂,涉及的方面特别的广泛,也在这个时候,他的眼界和见识也得到了开阔。

在双方的婚后日常相处下,知道了毛主席只把她当作姐姐来看待,没有男女之情。

渐渐的,也就打消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一心的照顾公婆和这个家庭,对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没有过多的打扰。

在毛家的这几年的生活,做到了对公婆的孝顺,对丈夫的体贴,对弟弟和妹妹的爱护。

谁能不说一句,罗一秀的好,那都说这样的好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之后毛主席对待罗一秀和她的家人,我们可以看出,对罗一秀是没有各抒己见的,相反之下,毛主席也是十分的尊重自己妻子。

但是,毛主席是接受过新思想教育的,倡导自由的爱情和自主的婚姻的人,怎么可能接受父母包办的婚姻呢。

但是谁能想到,这样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在罗一秀嫁到毛家的第三个年头,便出现了变故。

1910年,罗一秀患上了痢疾,毛家尽全力给罗一秀找医生治疗,但是以当时的医疗情况和知识来讲是过于匮乏的,最终只有罔顾的病故。

罗一秀就这样走完了她的一生,她没错,是当时的时代造就的悲剧,成婚三余载,对家人,对丈夫,事事亲唯,年仅二十一岁香消玉殒。

罗一秀的去世,毛主席也是十分难过,虽然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但是二人的相处也算融洽,在毛主席的心里一直都把她当作姐姐来看待。

在后来韶山毛氏修族谱时,毛主席将自己与杨开慧的第三个儿子毛岸英列在罗一秀名下,借以告慰亡灵。可想而知罗一秀在毛主席心中的地位。

罗一秀病逝半年之后,即在1910年的秋天,毛主席在舅舅、老师和族亲的帮助下,跨进了湘乡东山高等小学堂的大门。

在毛主席临行之前,他给父亲毛顺生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他把这首诗夹在了父亲常看的账簿里,随后,大踏步走上了他的传奇之旅。

从此,崭新的一页就此掀开。

为罗一秀破例

建国后,毛主席立下个不成文的铁规矩,不把老家人接到北京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老家的亲戚专程写信,求毛主席看在亲戚的份上帮帮忙给我们调到北京工作吧。

对于这些请求,毛主席是一个都没有答应,包括自己的堂弟。

他知道,只要同意了一个人,那么就要同意第二,第三个,这样的话,和旧社会话还有什么区别?

想当年,自己捧起书本,扛起刀枪,走到人民群众,是为了什么?为的不就是推倒旧社会,建立新中国,还给人民群众和平,平等的天下吗。

在1950年时,毛岸英,回老家韶山探亲,毛主席唯一一次,为了这个不成文的规矩破例了。

告诉毛岸英说:你回去老家以后,去看一看你罗石泉舅舅,告诉他,他可以来北京工作了。

罗石泉是罗一秀的亲弟弟,毛主席的小舅子。

毛主席这次会因此破例是因为,罗石泉的品德,不图牟利,让毛主席放心。

二呢是因为,还有一层关系是罗一秀这层关系的原因。

人们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毛主席和罗一秀没有夫妻之实,但是也是做过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的,感情肯定是有的。

罗石泉面对别人,得不到的机会,还是给拒绝了。

罗石泉对主席说:“我在老家挺好的,北京我就不去了,谢谢主席的关心”。

罗石泉和她的姐姐一样,识大局,顾大体,这让毛主席十分的欣赏。

结语

罗一秀是当时那个年代的牺牲品,但同时她又很幸运,因为她嫁给了毛主席,他很尊重罗一秀。

同时罗一秀也是一名通情达理的好女人,她的付出得到了主席的肯定

虽然她英年早逝,但毛主席一生都没有忘记罗一秀,甚至还愿意破例为她的弟弟安排到北京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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