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15日消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被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进行了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违规行为。对此,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限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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