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丰晓,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惠民县魏集镇西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法律明白人。“作为村里的领头雁,只有守住公心,才能凝聚民心”,这是她时常挂到嘴边的话。一名好书记就是一个榜样,一名“法律明白人”就是一面旗帜,她深知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她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群众需要,她都会尽自己所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帮助群众化解纠纷。两年来,她带领村两委班子,在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政策,促进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调解纠纷,做乡亲们的“和事佬”
两年前,刚加入调解队伍的朱丰晓还是一名妥妥的调解“小白”,年纪轻、资历浅、经验少,这些因素看起来都不能给她的调解工作加分。为了不让自己的“稚嫩”变成群众的“质疑”,她一边从各类法律法规、调解案例开始琢磨,增加调解知识,一边做镇里有经验调解员的“小跟班”,参与旁听,记录纠纷化解的过程,摸索调解技能和方法。工不枉人,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积累,在参与化解纠纷时,朱丰晓能够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结合法律法规做出详细的调解计划和方案,给出的调解建议也能得到当事人认可,常有群众称赞:“别看这姑娘年纪不大,说话在理!”
二、以法育人,做文明乡风的“践行者”
法治是保障乡村振兴顺利推进的基础,在调解工作中,朱丰晓总结了自己的调解方法,以“公正+责任+耐心”解决群众问题,让群众满意。朱某与李某系邻里关系,两家耕地也相邻。由于邻里关系不和造成了在耕地间的生产路相互往中间挤,时间久了把原来两米宽的路挤至不到一米,在收种季节时机械车辆无法进入通行,导致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朱丰晓在了解双方当事人想法和诉求的基础上,通过向当事人摆案例、讲道理,从法、理、情三方面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开导,促使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相互让步,经过两天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像这样的邻里纠纷,朱丰晓调解过很多,她始终坚持“矛盾化解,乡情维系”。今年来,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7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队,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三、普法宣传,做学法用法的“引路人”
从学习法律到宣传法律,从宣传法律到调解纠纷,朱丰晓在“法律明白人”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她结合村情,注重创新,推行“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在矛盾纠纷调解中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用说到群众“心坎上”的知心话语,解决好群众“心头上”的急难愁盼。在魏集镇,你经常会看到她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入户宣传反电诈知识,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单页。“尽己所能,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小事不出村,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朱丰晓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位基层“法律明白人”的积极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筑起基层治理的新防线,注入乡村法治建设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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