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职工养老金的计算颇为复杂,因为各地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政策和计算标准,个人有不同的情况和数据。尤其是个人多项真实数据的准确汇总。如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本人历年缴费指数的均值,以及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有一定的难度,所以真正能算明白的人不多。青青现在就来手把手教你如何梳理数据,精准计算。通过学习,非专业人士也可以做到计算结果一分不差。
本文为水流云在草青青专栏“31省市养老金精算指南”合辑中的浙江企退职工篇。
一、梳理数据
现阶段浙江省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需要搜集5~6项数据(新人不需要搜集视同缴费年限),分别是:
1、平均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
(1)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自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起至2019年,各地采用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即采用本人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以统计部门公布结果为准。其中2016年~2018年分别为4310元、4698元、5091元。
(2)养老金计发基数
2019年起退休的朋友要注意了,由于2019年社保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社平工资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社保缴费水平随之变化,因此退休时不再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计算参数,而是由每年单独制定的一个计算数据取代,以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平稳过渡和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区目前没有单独制定养老金计发基数,另有自己的做法。其中,北京、海南、广东、广西、辽宁等地区地区仍然采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新疆、上海、浙江、西藏、贵州、黑龙江等地区,一步到位直接采用上一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
(3)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过渡期一旦结束,全国将一律采用一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至于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还不确定,以官宣为准。
附近年来浙江养老金计发基数:2019年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5536元、2020年为5960元、2021年6595元、2022年7437元。2023年数据虽有坊间消息,但目前官方还没有正式公布,所以暂时用2022年数据计发临时养老金,待数据公布,再二次补差。
2、累计缴费年限
退休时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计算到月,缴费指数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金和基金收益)
4、养老金计发月数
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5、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历年平均实际缴费工资系数(0.6~3)。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指数阈值为0.6~3。
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中断缴费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全部缴费年限+中断缴费年限)。
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参保人员本人退休(退职)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参保人员本人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地的替代指数。
6、视同缴费
浙政〔1997〕15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落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企业最晚时间节点为1997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
二、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