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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例。
群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据此形成的业主大会决议如何做到合法有效,该案例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程序不合法?
兴盛公司(化名)是蓝天大厦(化名)前期物业公司,自该大厦房屋交付以来,一直提供物业治理服务。
后蓝天大厦成立蓝天业主委员会(化名),经选举,由李梅(化名)担任主任。蓝天业委会继续收到众多业主反馈不满兴盛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于是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解聘兴盛公司进行讨论。
蓝天业委会经统计后,告知业主同意解聘兴盛公司的人数以及面积均过半,随后向兴盛公司发出《解聘决定书》。兴盛公司认为蓝天业委会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物业治理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诉至秦淮区人民法院。
判决
有约定从约定,解聘决议有效
法院查明,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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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蓝天大厦制定业主大会
《议事规则》,主要内容为:
关于兴盛公司提出的蓝天业委会解聘程序不合法的意见,法院认为,《江苏省物业治理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治理条例》
并非效力性法律、法规,
不影响蓝天业委会解聘兴盛公司行为的性质,
此案承办法官凌沙沙向我们介绍,故对于兴盛公司的该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兴盛公司的诉讼请求。
投票人身份有效识别
注意留存证据
群等信息化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分当面会议和书面会议两种,只要能证实其业主身份,能够进行真实意思的表达,业主大会组织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业主大会采纳信息化工具或者载体来承担业主投票表决都是可以的。
群等信息化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更加便捷且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各项事务,更好地实现小区业主自治。
群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引发的诉讼尽管少见,但此案的发生也给广大业主以警醒。
群等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如何才能保证决议有效呢?
群等方式的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对投票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证实其是房屋产权人,也可参考本案中蓝天业委会引入公证的方法。
“还应该请街道、社区作为第三方,对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见证。”凌沙沙说,此外一点也很关键,就是要注意相关证据、特别是电子证据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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