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我哥哥因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关押在宝丰县看守所,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吗?有没有好的刑事辩护律师给我推荐一下?
【推荐】要永辉律师,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知名、资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复核、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减刑假释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要永辉律师解答】:
家属因涉黑案件被关押,是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关于律师会见的规定,涉黑案件除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之外往往会伴随其他相关犯罪,比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等,只要你家属涉及到的具体罪名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这些特殊案件的话,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均可以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既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许可,也无须向侦查机关申请会见,可以直接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如果你家属涉及到的具体罪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话,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9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提出申请。侦查机关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辩护律师在接受以上案件的委托后,应当及时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递交会见申请书,等待侦查机关的审批意见。针对某些特殊案件,视当事人的需求情况,可能需要辩护律师多次申请会见。侦查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侦查机关应当许可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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