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躔(chan)”,《说文》曰:“践也。从足,廛声。”
又曰:“践,履也。”
段玉裁注云:“履之著地曰履,足所依也。”
这是说,脚穿着鞋踩在地上就叫做“践”,而“践”也可称“躔”。
许慎认为,这是“躔”之本义。
但实际上,古人使用这个字,一是不无他义,二是用有所专。
《尔雅》早于《说文》,许慎解字释词,多有引用。《释兽第十八》曰“其迹躔”。《注》云:“脚所践处。”
扬雄《方言》亦早于《说文》。其曰:“躔,逡循也。又历行也。日运为躔。”
班固《汉书》也早于《说文》。其《律历志》云:“举终以定朔望分至,躔离弦望。”《注》:“应劭曰:躔,径也。”邓展曰:“日月践历度次。”
可知,“躔”指“足迹”,亦指“路径”。最重要的,“躔”,用以表示日月“运行轨迹”之“践历度次”。
因此,有“躔次”和“躔度”二词。
“躔次”,指日月“运行轨迹”。
唐韩愈《和崔舍人咏月》诗云:“赫奕当躔次,虚徐度杳冥。”
宋沈括《梦溪笔谈.象数》:“若不用太阳躔次,则当日当时日月、五星、支干、二十八宿,皆不应天行。”
沈括的话十分重要。他讲,太阳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就像一把“尺子”,叫做“躔次”。如果不按照这把“尺子”丈量,日月、五个行星、天干地支、二十八星宿,运行的规律就不可测,会完全乱套。
“躔次”所丈量的周天“度数”,古人称之为“躔度”。
汉刘歆《西京杂记》四云:“公孙乘为《月赋》,其词曰:‘月出皦兮,君子之光。……躔度运行,阴阳以正。’”
刘歆说的,是“月躔”。
《吕氏春秋.圜道》曰:“月躔二十八宿,轸与角属,圜道也。”
这是说,月亮按“圜道”运行,自二十八宿“角宿”始“轸宿”止,循环往复。
王充《论衡.谈天》曰:“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廨矣。”
“宿”,即“舍”,就是日月之“驿站”,是古人最初为了准确测定月亮每天在夜空中的位置而选定的二十八个恒星群。
“二十八宿”,而不是“二十七”或“二十九”抑或其他数目,是因为月亮的运行,从一个星宿再回到同一星宿的周期,为27.32天。“二十八宿”所确定的,叫“恒星月”,即以“月躔”恒星来计“月”之运行周期。
研究者认为,在公元前3500-3000年之间,中国的上古先民已经建立了“二十八宿”体系。
不过,古人设定“二十八宿”,可并非只是为了观测月亮。这二十八个恒星群,对于古人认识太阳运动,也有重要的意义。这就是,通过日出和日落前后出现于地平附近的星象,掌握太阳在恒星之间的相对位置。
这种观测方法,叫“偕日法”。于此对应的,还有一种“冲日法”,即根据恒星中的“四仲星”居于天中而确定季节。限于篇幅,遑不多论。
总之,二十八宿,是遍及周天的一个“坐标网络”,其对于观测日月相对位置,掌握日月、五星的“躔度”,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二十八宿”,是中国上古自公元前五千纪开始建立的古典天文学的骨干框架和重要基础。
太阳的“躔度”,称为“日躔”。
距今6500年的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中的蚌塑形象图,将恒星“大火”,即“心宿二星”,置于“西宫白虎”之腹下,明确表示了“日躔”而授时的含义。
公元前五世纪的曾侯乙墓漆箱上的“二十八宿”星图,印证了上述含义。
所谓“日躔”,通俗地说,就是古人通过太阳每一具体时间所“拴系”的不同恒星,来表示其运行的位置,从而得到不同“授时”。
古人所观测到的太阳视运动,一个周期,即“一周天”,是365又1/4天。于是,很早的时候,古人已经把一“年”的“长度”,定为了365又1/4天。
同时,古人认为,太阳是以恒星为背景运行的,因此将“一周天”划分为365又1/4度。太阳每天运行一度,均可确定每一度的背景恒星是哪个。
《夏小正》云:“九月,内火。……辰系于日。”这就是对“日躔”的记载。
至少在东周,古人对“日躔”已完成系统观测和记载。
《礼记.月令》完整记录了各月的恒星“日躔”,还记录了各月的“昏旦中星”,即傍晚和黎明时居于中天的恒星。
见下图——
1977年,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发掘了阜阳双古堆西汉初年汝阴侯墓,出土了大量极有价值的遗物。其中有“六壬式盘”,其天盘中绘北斗,周围记有“二十八宿”名,并以十二宿名附记月名。
汉初“六壬式盘”所记“日躔”,与《礼记.月令》有细微差别,这是因为后者所记为春秋之前天象,而前者所记则为汉初“日躔”天象。
见下图——
汉代,是中国天文学和历法的大发展时期。
汉武帝元封七年,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历法“大改革”,由此诞生了著名的《太初历》。
从殷商甲骨卜辞看,当时,对历法是有所修改修正的。但真正大规模地修改修正,发生于汉代。
汉初沿用“颛顼历”,然其误差因长时期积累而渐增。武帝初年,按照历法原本该是“朔晦”的日子也见到了月亮。
因此,武帝于元封七年,即前104年发布公告,征募历法改革方案。从征者有邓平、落下闳、唐都、公孙卿等二十多人,共提供十八种历改方案。
武帝亲自比较鉴定,最终诏令司马迁采用邓平的方案,于当年十一月架子夜半颁行,是为“太初历”。
择此时间,是据测算,其恰逢“合朔”并交“冬至”,为最理想时刻。
同时,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
司马迁其实也提供了历改方案,且使用“四分历”的先进方法。所谓“四分历”,是根据太阳观测,每一年,冬至日太阳直射点向后推迟1/4日,第五年,又重回到原来位置。
邓平的《太初历》,有不少先进之处。不过最大的缺陷,是将一个朔望月定位29又43/81日,并据此将太阳“回归年”的长度定位365又385/1539日。
司马迁的“四分历”则将一个朔望月定为29又499/940日,显然比邓平的计算准确了很多。
邓平大概也明白这一点,但他仍然要采用“八十一分法”,原因在于他要以此讨好汉武帝,所以用舍弃天文学科学性和客观性,换取了帝王的欢心和与“道学”相适应的“历法神圣性”。
司马迁对此心知肚明,且十分不以为然。他在《史记.历书》中,对这种“八十一分法”和邓平只字不提,这就是态度了。
《太初历》实行一百多年,已然漏洞百出。到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即公元85年,就被编䜣、李梵等重修的《四分历》取代了。
这一段是题外话,只为说明汉初的时候,古人包括司马迁,已经将太阳“回归年”测定得如何精确。
回到“躔”字。
一是,《方言.第十二》收录了此字,但没说明其是哪里的方言。
二是,许慎按照《说文》解读,“躔”是形声字,“足”为“义旁”,“廛”为“声旁”。
实际上,应该不禁如此,“廛”,既为“声旁”又兼“义旁”。
《诗.伐檀》毛《传》云:“一夫之居曰廛。”
东汉经学家“先郑”郑司农和“后郑”郑玄,皆多次说到,“廛,居也。”“廛,民居之区域也。”
可知,“廛”,既为《说文》所言“二亩半”之地;又为“居也”之代称。
那么,“躔”,既表“践也”之行踪,也表日月之“居所”,不过是行走中的居所。这与“二十八宿”之“宿”“舍”之含义就吻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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