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暖心”,上海,一女子将不穿的衣服挂到二手平台售卖,最终以450元的价格成交!没想到订单刚刚确认收货,女子竟然收到买家的信息,对方声称衣服口袋里有1500元的现金,并主动提出归还,网友:这真是遇到大善人了。
(案例来源:都市现场)
秦女士居住于上海,目前就职于某网络公司,作为家庭主妇,秦女士与其他女性一样,衣柜里似乎永远缺一件衣服。
平日里,秦女士最大的爱好便是买买买,各种风衣、高跟鞋、牛仔裤等等,更是塞满了整整一柜。
一天秦女士休假在家,看着衣柜中到处都塞着满满当当的衣服,秦女士便打算将一部分不穿的衣服扔掉,以此来为即将到来的新衣服腾位。
整整一个早上,秦女士都呆在房间中整理着衣柜中的服装,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早上下来,秦女士共整理出一大包不穿的衣服。
看着这些衣服中甚至有一些连吊牌都未来得及撕掉,如果扔掉也太过于可惜,为此,秦女士下载了一款二手物品交易软件,打算使这些不穿的衣服发挥出二次价值。
按照平台的交易程序,秦女士在平台中上传了衣服的照片、吊牌、价格等等,由于衣服较新,而且款式时尚,很快便有买家下单购买。
其中有一位来自于北京的顾客,将秦女士挂在网上的大衣买走,价格在450元,平台要求,需要先将货物邮寄给对方,等对方确认收货,一切无误后,款项才会打给秦女士。
既然平台有要求,秦女士也未着急,只是按照平台的要求,尽快将衣服邮寄给对方。
三天后,买家联系到秦女士,原本秦女士认为是买家对物品的质量存在衣服,却不料,买家竟然给秦女士发来一张满是红色人民币的图片。
在现金的下方还注明:姐妹,你的心也太大了,大衣的口袋中放着1500元的现金。
面对着买家的提醒,秦女士才恍然大悟,原来在多年前,秦女士曾经将取出来的一笔钱放置在大衣口袋中,后来衣服不穿,这些钱也被隐藏在大衣口袋中。
要不是买家的提醒,秦女士还依然无法想到口袋中竟然还有1500元的现金,由于两人距离较远,秦女士请求买家以电子转账的方式将钱款归还。
听到秦女士的说法,买家似乎连想都未想,便答应了下来,随后,按照秦女士提供的账号,1500元成功到账。
经过了解,原来对方系清华大学的学生,为此,秦女士不禁感叹道: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事后秦女士又先后为买家寄去土特产等等,由于快递已经到站无法退回,买家便接受了下来。
可是当秦女士要为对方发红包时,却遭到对方的多次拒绝。
据悉,这件事情之后,秦女士与买家成为好友,两人在生活上的交集也越来越多,在此,也希望两人的友谊永远纯真、永远单纯。
1500元虽然不多,但是从这一件小事来看,一个人品德高尚不贪财,另一个人懂得感恩不小气,都值得我们称赞。
1、根据《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收买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秦女士和卖家构成买卖关系,但是两人之间的买卖关系也仅仅只限于购买衣服,对于衣服之外的物品,并不涉及到买卖。
秦女士无意间将1500元现金遗忘在衣服口袋,而另一边的买家在得知情况后,主动归还,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彰显了对方的高尚品质。
2、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在本案中,如果买家未主动归还,而这1500元现金又被秦女士发现,那买家的行为则已经构成不当得利。
秦女士有权利要求买家将这1500元现金归还,除此之外,如果秦女士选择报警处理,那买家还需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秦女士想要将这1500元要回,那就需要证明口袋中的1500元系自己所有。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便这1500元真的系秦女士所放,秦女士一时间也难以举证,以普通人的情况来看,甚至根本无法找出证据来证明这1500元的所有者。
如果不是买家主动归还,秦女士这1500元钱势必无法拿回。
最后,一个买二手服装的人,竟然对这笔钱不为所动,实属难能可贵。正如俗话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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