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查!严查!
厦门出手!重拳出击!
全市严查严打炸街扰民车!
最新公布,查处案例!
请引以为戒!
就在厦门湖滨北路!
闽D29***的红色小车被查!
9月27日下午,机动大队民警巡逻至湖滨北路莲岳路口时,发现一车牌号为闽D29***的小型车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异常,存在非法改装“炸街”嫌疑,随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
擅自将车辆排气口改为直排
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
产生大量噪音
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及周边车辆正常行驶
现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交警提醒:非法改装机动车会使机动车技术参数发生变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是驾驶人或车主,都应拒绝非法改装机动车,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非法改装!
两辆大功率“炸街”摩托车被查!
9月23日22时许,集美交警灌口中队在景湖南路路段对大功率摩托车“炸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改装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一部车牌为闽DGS***的大功率摩托车驶向检查点,有噪音扰民的嫌疑。
经核查,摩托车驾驶人何某某
对其车辆排气管进行了非法改装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严厉批评
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另外,近日凌晨,集美交警杏林中队组织警力在杏林东路曾营岗亭对大功率摩托车“炸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执勤民警发现多部大功率摩托车驶向设卡点,经核查车牌为E78***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洪某某对其车辆排气管进行非法改装。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
进行严厉批评
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还“静”于民!
厦门严查严打“炸街车”
市民可举报!
厦门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汽车、摩托车非法改拼装、“飙车”等高分贝噪音扰民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还“静”于民,为市民群众营造宁静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厦门交警通过声呐感应设备以及一些配套设备,检测车辆噪音情况,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路面巡查等渠道收集的线索进行研判,将掌握的改装汽车、摩托车聚集地、夜间“飙车”多发路段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锁定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炸街车”违法行为进行精细管理、精准打击。
所谓“炸街车”,是指一些汽车、摩托车驾驶人为追求个性刺激,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让车辆排气管声浪轰鸣,特别是深夜飙车、炸街扰民。这些看似炫酷的车,成了不少市民群众夜里的“噩梦”。
“炸街车”危害很大
交警介绍:改装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噪声污染和尾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改装亮度过强的大灯,容易使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改装轮毂容易导致轮胎胎壁变薄,增加爆胎概率;增大发动机功率,容易导致与原厂部件不匹配,造成磨损,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改变电路,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选用的配件质量参差不齐,容易增大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
非法改装车不仅无法通过年检
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可能面临保险公司
不予理赔的可能
交警部门鼓励市民群众
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
或12123语音服务热线
举报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和非法改装车辆
“飙车”和“炸街”等行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逢疑必查、逢违必罚
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处罚标准:
被查获的改装车主,须将违法车辆载运至有资质的汽修厂或汽车4S店恢复原状、消除违法状态、依法接受处罚后方可领回车辆。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的,处以1000元罚款。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或者机动车特征、有关技术数据的,处以五千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或者构造的,处以一万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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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儿相互提个醒~
编辑:郑镉镉
审核:庄梅芳
来源:海峡导报 厦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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