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的一种恶性行为。校园欺凌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甚至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9月27日,青岛九中邀请了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王爽主任为高二学生带来了一堂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课,向学生普及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预防方法。
台上,王爽主任用严肃又不失幽默的话语,向同学们列举了许多会产生后果严重的行为——抽烟、喝酒、打架等。也许有些同学觉得轻轻打别人一拳可能没什么,但是你一拳下去,很有可能会给你带来牢狱之灾。王爽主任的话语发人深思,令人受益匪浅——“虽然同学们现在还是学生,但已经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同学们不要侥幸,不要做出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切莫因小失大,最后追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指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通过此次校园欺凌的讲座,同学们不仅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应对方法,更重要的是,明白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去抵制校园欺凌,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我校将继续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绽放,为学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高二.10班 满笑含
摄影:高二.10班 孙若菡
审核:马明杰、王维新
供稿:学生成长中心
第279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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