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部分地区拆迁方片面追求项目进度,会采用跟踪、骚扰、断水、断电等各种方式扰乱拆迁户的正常生活,给拆迁户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而逼迫其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或在被征收人离开房屋后直接实施强拆行为。面对多样逼迁手段,被征收人该怎样维权?
案件事实
京康胜案
何盛在陕西西安一个村里有合法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一处。因当地城中村改造项目,何盛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这个拆迁过程中,何盛从没见过合法的征收文件,也没有见到过出示行政机关工作证件的人员,而且时至今日,何盛并未与拆迁方达成任何补偿安置协议。
什么都还不知道,何盛周围房屋开始被拆除并且自家也被断水断电。何盛一直关注着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的公众号,平时一得空也会去看直播。也是从直播间公益普法中,他知道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回事,也知道遇到这类事情要及时报警。
2022年3月,何盛以书面邮寄的方式向当地街道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四天后,他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被告知“所申请信息无法公开”。如今何盛的房屋已被断水断电,周围房屋接连被拆除,还有不明人士对何盛的房屋进行破坏。何盛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他经常在直播间学习相关征拆知识,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除房屋这事不可能没有任何公告。
对此,何盛先是报了警,市公安局分局向何盛作出《立案告知书》,对何盛2022年4月8日报警“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立案。后何盛于2022年8月1日,12月14日两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房屋外围物品被破坏,其庄基地附近被垒墙影响出行等。派出所告知何盛属于拆迁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同时,何盛又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有关征收工作的各项公告。2022年8月10日,何盛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得知所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直到2022年9月中旬,何盛在村内看到有张贴着的市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拟征收案涉房屋所在村,并将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予以公布。
再后来,何盛房屋门前道路被垒起砖墙,使得他无法出入自己房屋。忍无可忍的何盛实在没辙了,便直接联系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咨询对策。京康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邹炎恩律师受托代理案件。
律师风采
诉讼过程中,街道办辩称并未对何盛作出“停水停电”行为,案涉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实施单位是为了保证案涉房屋周围施工安全,根据拆迁工作需要而实施了对案涉房屋停止供电供水的行为,该单位并未事先通知或者征求街道办意见,街道办未向其作出对案涉房屋停水停电的授意,原告如认为案涉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应向中标单位主张权利,涉嫌违法行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市区重点民生工程,自去年2月实施以来得到了大多数村民支持,但原告提出的安置补偿条件过高,拒不配合征迁工作。
对此,邹律师指出:
一、根据原告提供的报警记录,征收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结合被告认可案涉区域房屋正在被拆除,原告房屋处于断水断电、道路通行受阻的状态,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中确认被告为项目征收具体实施单位以及被告向拆迁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事实,可以认定案涉房屋在被依法征收的范围内,原告诉称的断水断电及阻路等行为应为政府征收行为。
二、因被告认可未与原告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或向其作出安置补偿决定,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在案涉房屋未保障被征收人安置补偿利益事先的情况下,其有权拒绝搬迁,征收机关不得强制搬迁或影响其正常居住权益。故被告因违反法定安置补偿程序的断水断电行为构成违法。
案件结果
京康胜案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邹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街道办对原告何盛的房屋进行断水断电及阻路等行政行为违法。(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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