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烈山区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被同一被执行人名下两个手机靓号使用权,经过35次激烈竞价,两手机号合计以30930元成功成交。
郭某与丁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年经仲裁委仲裁,借款人丁某应承担还款义务,但丁某并未实际履行还款义务,郭某遂向烈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传统方式查、冻、扣未发觉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承办人改变思路,通过不断调查,最终查询到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有尾号“52555、3333”两手机靓号,承办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履行剩余欠款义务,但丁某仍称无偿还能力,承办人遂作出继续拍卖被执行人手机靓号的决定。
随着时代的进展,个人财产所指向的范畴不断扩大,虚拟财产不断出现。“手机靓号”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因其稀缺性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在此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烈山区法院打破常规资产处置的思维,积极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虚拟财产,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图 盛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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