崎岖的山路上,一辆核载9人的小型普通客车,竟然搭载17名学生,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正所谓塞下了学生,塞没了安全。
2012年10月,田某某就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经过
2023年初,被告人田某某有偿接送中小学学生上下学。2023年4月17日4时许,田某某驾驶核载为9人的鄂Q****小型普通客车从茶店子镇某村出发,先后前往四地搭载学生,后沿茶税公路往茶店子集镇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清点,田某某驾驶的面包车核载9人,实载18人,超载100%。
遵守交通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某从事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田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交通安全
法官寄语
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此,呼吁学校、广大司机、家长等,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不可心存侥幸,应自觉抵制超载行为。巴东法院也将继续通过多样的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实的“防火墙”。
来源:巴东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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