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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邻居: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
房山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淘汰处置进度
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连日来
房山区多乡镇开展联合执法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长阳镇电动三四轮车“早淘汰·早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在长阳体育公园开展,通过发放电动三四轮车淘汰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展板、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提示广大群众提前做好车辆淘汰报废等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政策咨询区以及车辆回收区,解答居民疑惑,现场回收电动三四轮车。车辆回收区的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估价,双方确认车辆价格后,现场完成签约、结算。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居民对禁止电动三四轮车上路多了一份理解和支持,倡导居民积极参与电动三四轮车回收淘汰,确保安全出行。接下来,长阳镇将继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早淘汰·早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大石窝镇活动现场,执勤交警在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路口、路段严查电动三四轮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非法改装、人货混装、违反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并以“面对面”宣传引导的方式向辖区群众讲解政策,使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驾乘人员深刻认识到违规驾乘的安全隐患。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向周边群众120余人宣传和讲解了相关政策,执法人员劝导15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立即驶离道路,车主承诺将尽快考取驾照。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大石窝镇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并有效引导大家主动淘汰、处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共同构建大石窝镇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知道多一点
2024年1月1日起,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将被禁止上路。
过渡期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驶入主路,并在过渡期内提前处置车辆。
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信息来源:长阳镇、大石窝镇、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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