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6 日,常州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和解息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 6 起典型案例。其中,金坛区检察院办理的女子被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引发关注。随后,现代快报记者从金坛区检察院采访获悉,当事女子 " 被结婚 "12 年之久,并且还有在法院 " 被离婚 " 的调解书。事发后,经检察机关介入处理,民政部门已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同时,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后再审撤销错误的民事调解书。
登记结婚时才知 10 多年前就被冒名结婚
去年初,安徽女子秦红(化名)打算和恋爱多年的男友结婚,两人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告知,秦红早在 2011 年就已经和江苏常州一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且该男子比秦红大 24 岁。突如其来的消息让秦红感到莫名其妙,同时也引起了男友的质疑和不解,结婚证没领成,热恋中的两人也因此闹得不欢而散,此后不久便分了手。
突然的变故让秦红深受打击,细想之下她觉得,自己的身份信息肯定是被人冒用了。气愤之余,秦红专程赶赴常州讨要说法。。民政部门表示,秦红反映的冒名情况需要执法司法部门调查核实。去年 6 月 7 日,秦红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该犯罪行为发生于 2011 年,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不予立案。
被冒名结婚 10 多年的秦红再次遭遇困境,维权也陷入了僵局。
冒名婚姻登记已被撤销
今年 6 月,秦红再次来到金坛,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在了解秦红的具体情况后,金坛区检察院办案组迅速开展走访调查。经审查,涉案女子梅芳(化名)因无户籍,2011 年通过他人办理了假身份证、户口本,并冒用秦红的身份信息,与常州一男子办理结婚登记。2012 年 7 月 19 日,梅芳的前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两人离婚。由于两人系诉讼离婚,而非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故二人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仍有登记结婚记录。直至秦红在安徽办理婚姻登记时才案发。
因本案已过刑事追诉时效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按照规定,撤销婚姻登记程序需要执法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定证明材料,金坛区检察院遂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今年 6 月 28 日,金坛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检察听证。最终,经金坛区检察机关督促,当地民政部门撤销了冒名结婚登记,并按规定对冒名人梅芳实施信用惩戒。对于此事给秦红带来的损失和伤害,经协调,由梅芳赔偿秦红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4 万余元。
9 月 21 日,梅芳冒用秦红姓名结婚期间所产生的婚姻纠纷案件也被当地法院撤销。至此,这起被冒名 12 年的婚姻登记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 孙忠玲 现代快报 + 记者 宋体佳
(校对 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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