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以来,信用浙江网站公布多条涉及湖州房企的处罚信息。其中湖州申虹置业有限公司和湖州富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许可证进行施工而遭到处罚。
湖州申虹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在南浔高铁新村片区CD-01-01-02a号商业开发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治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治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和《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柒佰贰拾壹元陆分整(¥33721.06)。
湖州富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在吴兴区二环东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处绿化带内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浙江省城乡计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计划法》第六十四条、《浙江省城乡计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
综合信用浙江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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