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树山,1925年5月出生,聊城市庞庄村人。
1937年10月,庞树山参加鲁西北抗日游击第一大队当战士,后改为十支队任少年先锋队长、宣传员。
1938年6月,庞树山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在莘县参加反击国民党顽军的战斗,负伤致残,定为二等乙级残废军人。
伤愈后,庞树山历任八路军一二九师筑先纵队政治部技术书记、干事,八路军一二九师新八旅特务连党支部书记,骑兵、通讯连指导员,旅政治部干事。
抗日战争胜利后,庞树山历任晋冀鲁豫军区二纵队营副教导员、旅司令部参谋、营教导也,参加了强渡黄河、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解放大西南战役。
1949年,庞树山任解放军二野师政治部科长。
1950年后,庞树山历任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审判员组长兼铁路水运审判庭党支部书记、院团支部书记,中央政法五机关团委书记。
1957年,庞树山受到错误处理,调内蒙古工作。
1978年,庞树山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局副局长。
1980年,庞树山任交通部海事法院办公室负责人。
1985年6月,庞树山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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