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方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为167平米。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向领导们请教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家里,我们拥有一台拖拉机、一台播种机、一辆农用三轮车、一辆乘用三轮车以及一辆自行车,同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用于存放化肥、粮食和杂物。
那么,很明显,只有167平米的宅基地,砌正房都不够,这些农业生产和出行的工具,我们该放到哪去呢?
是否可以在街道上占据一定的空间?
如果不可以,我们该如何合理地安排这些设备和物资的存放呢?
个人觉得:农村的自建房大多都是带院子的,对于宅基地而言肯定不能算院子,只能算建筑的面积,这一点必须写入法律中才能让人安心!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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