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陈先生在9月22日接到了一个令他悲痛不已的消息,他的父亲意外去世了。陈先生介绍说,他的父亲今年65岁,在退休前一直在一家企业工作。那天,也就是9月16日上午,有亲戚举办了一场婚礼,陈先生的父母带着他们2岁的孙女一同参加了这个婚宴。
据陈先生描述,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婚宴结束了,他的父亲抱着孩子准备离开。然而,孩子看到婚宴现场摆放着许多塑料假花,就要求爷爷给她拿一朵。
陈先生说,他的父亲走上前去拿花时,却被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制止了。这位工作人员是个年轻人,大约20多岁。陈先生的父亲问他能否给一朵花,如果不愿意给,是否可以买一朵。然而,对方回答说不愿意卖。
据陈先生从他母亲那里得知,由于对方的态度比较强硬,双方发生了口角。期间,婚庆公司的年轻人用手拍着自己的脖子,挑衅陈先生的父亲打他,以此刺激他的父亲。
陈先生说:“在受到这种刺激后,我的父亲当场倒地晕厥。亲戚和朋友们赶紧上前,采取了一些急救措施,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急救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但不幸的是,陈先生的父亲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根据急救病历显示,医生初步诊断结果为呼吸、心脏骤停,疾病类型为猝死。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陈先生和婚庆公司之间的纠纷随之而来。陈先生的母亲提出要求赔偿100万的赔偿金,但婚庆公司只愿意支付5000元,并要求陈先生删除相关的网帖。
陈先生表示,他们希望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或补偿。然而,婚庆公司坚称他们没有责任,并表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支付3000元。至于酒店方面,他们没有表态。派出所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只能建议双方再次协商或通过起诉来解决。
对于婚庆公司的说法,陈先生表示,当天他的父亲确实喝了酒,但并没有过量。他否认父亲的心脏曾经植入支架,并表示可以随时去医院调查。
陈先生还提到,他和妻子都在上班,孩子平时都是由父母照顾。尤其是他的父亲,对孩子特别亲近,否则也不会因为孙女要一朵花而发生争执。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律师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类似的案件中,婚庆公司和酒店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他们应该依法维权,并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给陈先生和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他们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给已经去世的父亲一个交代。同时,也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让人们意识到言行之间的影响力,以及对他人生命和健康的尊重。针对类似的事件,涉及婚庆公司和酒店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以及死者家属如何依法维权以及维权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记者采访了浙江正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谢飞律师。
谢飞律师表示,这起案件涉及到一位老人与婚庆公司员工之间的纠纷,导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老人患有心脏疾病和高血压。婚庆公司员工可能不知道老人的病情,但作为一名具备一般知识和经验的成年人,他们应该能够预见到争吵和刺激等行为可能导致老人情绪激动,从而增加其他疾病发作的可能性。根据陈先生的描述,婚庆公司员工没有尽到一般人的谨慎注意义务,对老人疾病发作导致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从主观上来说是有过错的。
然而,最终的判断还需要结合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结果,确定突发疾病死亡的原因。如果是情绪激动等因素,并且是在纠纷发生后的短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可以确认争吵等刺激行为与老人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婚庆公司员工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然而,由于婚庆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时工作人员对老人非常客气,并没有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双方在案情描述上存在较大的出入,建议可以先调取酒店的监控录像来确认现场的情况。
至于酒店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婚庆公司和酒店签订的书面合同具体内容以及过错程度来最终确认。
谢飞律师建议,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会根据过错比例让双方承担责任。在本案中,老人的病发死亡既有情绪激动的诱因,也受到自身疾病的影响。而且老人在婚宴中喝了酒,明知自己有疾病,却仍然与他人发生争吵,这也是他对损害结果负有过错的表现。在进行赔偿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争吵过程中的过错程度、病发原因等因素,以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
最后,谢飞律师提醒人们,虽然气死人是不值得的,但是如果因为气愤而导致他人生病或者死亡,法律上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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