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龙城区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五巡视组于9月22日至11月末对朝阳市龙城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龙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龙城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邮政信箱:辽宁省朝阳市A300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
lnswxsz20231502@163.com
征求意见箱:位置一,设在龙城区政府门口南侧10米;位置二,设在龙城区信访局门口南侧;位置三,设在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正门东侧100米24小时自助区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52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省委第十五巡视组
2023年9月22日
来源:V龙城 省委第十五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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