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化解离婚纠纷
检察官与法官交流案情(资料图片)
“感谢检察官,是你们让我的生活又充满了阳光。”日前,淮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建超接到了申请人张某的感谢电话。张某在感谢之余,高兴地告诉李建超,她已经收到前夫的转账。
这一切还要从10年前说起。2013年2月,张某外出务工时与王某相识,不久两人便步入婚姻殿堂。可幸福的时光并没有维持多久,夫妻俩时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后来干脆分居。
2019年2月,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021年2月,王某再度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他与张某离婚,婚生儿子由他抚养。而此时,张某的精神出现了问题,一度入院治疗,光医疗费就花了3万余元,都是张某父母垫付的。2021年3月,张某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向其支付医药费等。
夫妻互诉,对簿公堂。法院决定将双方诉求合并,以简易程序公开审理。2021年3月,法院判决准予王某与张某离婚,婚生子由王某抚养,王某向张某给付一万元。张某不服该判决,向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5月20日,张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2022年初,张某又就该案件向淮滨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请监督材料。
淮滨县检察院受理了张某的民事申诉并立案审查,于2022年3月向原审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2022年7月,原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淮滨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到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该案再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张某、王某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从情理法的角度全面疏解两人的心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日前,原审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同意张某、王某离婚,婚生子由王某抚养,张某享有探视权;王某自愿给付张某1.5万元,用以分担其医疗费、帮扶其生活。至此,一场持续4年的离婚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