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湖南万众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原因是该公司销售的碳酸钙D3颗粒(Ⅱ)属于劣药。据悉,这是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9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严禁生产、销售劣药。而湖南万众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此次被罚的原因是其销售的碳酸钙D3颗粒(Ⅱ)属于劣药。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表示,湖南万众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为0元。这意味着该公司并未因此违法行为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决定书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湖南万众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此次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再次凸显了我国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的严格监管态度。对于任何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我国都将依法严肃处理,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湖南万众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药品销售公司,其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希望此次行政处罚能引起其他药品经营企业的警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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