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男子有6 个孩子,70多岁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养他,男子老泪纵横的找到子女,子女们见到他也是泪流满面,称:父亲年轻时对全家人实施暴力,就是不想养他老。
(案例来源:湖北高院、大皖新闻)
年近八十岁的王某,潇洒了一辈子,到了年老,身边6个子女没有一人想养他老,王某第一次几名儿女起诉之后,拿到了应有的生活费,谁知一年多以后,将儿女们又一次起诉了。
6个儿女一看到父亲王某,童年的痛苦生活就历历在目。王某是一个农民,很多年前,王某就包地种田,也赚了不少钱,按理说这个家日子应该过的挺好,可是就因为王某的性格,一个家被搅的成天鸡犬不宁。
王某的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每次一见到王某回来,就吓得躲起来,接下来听到的就是母亲被父亲王某打的哀嚎的声音,在他们小的时候根本不敢出来保护母亲。
在孩子们长大一些,敢挡在母亲面前时,也一样要被父亲王某用暴力对待,每天的生活都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且父亲心狠的一面早已植入了孩子们的心里。
王某不仅脾气不好,还没有担当,在当时他的思想里,认为自己赚来的钱就应当自己花,孩子是妻子生的,理所应当就由妻子养活。
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农民除了种地,也没有其他的工作机会。王某的妻子,大字不识一个,让她养育6个孩子,真可谓比登天还难。
妻子时常找到王某,希望他能掏点钱出来给孩子们生活和上学用,可是只要妻子一要钱,王某伸手就打。王某不仅因为家人要钱会打人,哪怕他在外受到一点点委屈,回来也是拿全家人泄气,挣来的钱都自己花了,家人很难能用到一分钱。
王某的妻子看着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学上,而自己的孩子却上起学,只能暗自流泪,所以王某的2个儿子和4个女儿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
生活艰难的妻子带着6个儿女,只能等时间带走一切。孩子们终于长大了,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又都成了家,以为生活从此以后就是太平的了,谁知王某这个时候又出来闹。
王某在经常暴力对待家人后,他自己也厌烦了,他搬了出去,独自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王某每天过得舒服、自在,唯一就是他忘记了,自己终有一天会变老。
王某一直以来都是靠种地为生,年近八旬的王某,靠着每年的收成也能将就养活自己,可是由于他的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不好,生活都过到了无米下锅的地步。
这个时候的王某想起自己还有6个儿女,他们对自己应当进行赡养,于是王某毫不犹豫的将6个儿女一并起诉了。
在拿到卷宗时,负责审案的工作人员看到,一个老人含辛茹苦的将6个儿女养大,而6个儿女竟无一人养父亲,工作人员气就不打一处来,立即到当地进行情况了解。
可当他走访了几家之后,工作人员也犯了难。原来王某并不是他表演的那样,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而是恰恰相反,是一个浪荡的人,挣钱不顾家,还要暴力对家人。
而子女们对待父亲王某的方法就是,只要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法律上如何规定的呢?子女这么做合法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经过调解,子女们终于同意,每月付给王某2555元赡养费。可是王某不甘心,因为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他希望子女们再承担自己的医疗费。
对于王某的诉求,工作人员将王某和儿女们找到一起进行调解。在庭审时,已经做了奶奶,年近60岁的大女儿,提到曾经父亲的行为,当时还是控制不住的掉眼泪。
其余几个子女与大女儿的心情相同,童年时的阴影永远抹不去。庭审人员考虑到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可王某带给家人创伤也抹不去,于是再次将双方叫到一起调解。
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子女终于原谅了父亲,当庭都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王某的医药费用和赡养费用。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从本案中得出,子女有义务赡养年迈且无法自理的父母,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和父母曾经自己不好而摆脱赡养责任,子女应当尽到赡养义务。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