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皮掉落砸死人,你应该找物业,凭什么让我们业主赔偿?一分不赔。”
一老小区楼外墙皮脱落,从23楼陡然坠下,这一坠落不要紧,竟然意外砸死一位老人。老人家属悲痛欲绝,刚出门前还好好的人,在一见面竟然已经是血肉模糊阴阳两隔。
死者家属痛心疾首地将整个小区和该楼全体住户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全体业主赔偿,可业主不服于判决,集体拒赔,“他们物业不修缮,凭什么要我们来替物业擦屁股!”
乡下老汉初进城
孙老汉(化名)平日里最喜欢健身锻炼,为的就是养好身体,减少生病的概率,给在外工作的儿女省心。
之前孙老汉一直住在乡下,妻子死去后,一个人将儿女拉扯大,如今儿女都已成家立业,60多岁的孙老汉身体不错,但毕竟年纪大了,孙老汉的儿子孙鹏兴(化名)将他接来了城里居住以尽孝心,毕竟城里医疗设施齐全,自己又在身边照顾着,出了事自己可以第一时间解决。
孙老汉不想辜负儿子的一片孝心,毕竟人年纪大了,也更愿意儿女双全,子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这下来到城里,能够守着儿子住也好慰藉自己独居乡下的孤独感。
但是城里的生活没那么顺利,初来乍到的孙老汉总是觉得这里处处是束缚,住楼房哪有住在他自己乡下的小平房轻松,在乡下时自己想出门便出门,可来到了城里,连个能好好说话的老友都看不见。
这个小区是儿子特意为他买的,是一个老式小区的复式楼房,这里居住着许多在此养老的人,大家邻里和气和睦,所以虽然孙老汉初来城里,出处不适应,但是周围人都很友善,也慢慢接受了闲适下来的养老生活。
他在这里结识了众多好友,经常会和他们出门一起在小区健身器材那里一起锻炼。儿子孙鹏兴知道了孙老汉开始慢慢习惯了城市生活,自然也很高兴,畅想着未来自己一家幸福美满、老人百岁长寿的美好生活。
可是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有些打击总是从天而降,孙鹏兴没想到父亲来到城市还没享上福,自己还没能好好尽孝,竟然就和他天人两隔,再难相见。
老人外出意外被高空坠物砸死
一日孙老汉打算外出透透气,毕竟高楼住着偶尔总觉得气闷,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今日心跳有些慌乱,仿佛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果然,在他出门后,路过一个年久失修的单元,这栋单元楼外的墙皮因为年久失修,上面一片墙皮摇摇欲坠,随风飘荡。
但孙老汉没有注意到这一状况,他路过这栋单元楼附近,见附近有几个好友,于是便停下来同他们交流了几番,可是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一阵大风吹过,该幢楼二十三楼的墙皮就这样再难承受住风的侵蚀,与大楼就这样失去了连接,一大块墙皮从二十三楼的高度上垂直坠落,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正在了楼下停留驻足的孙老汉。
孙老汉被砸得当场倒地不起,鲜血汩汩流出,周遭都是普通的老人,见此状况只能先拨打120急救电话,让医生赶快到场救护,但是没人会抢救措施,在等待的时间里只能在原地干着急。
由于小区老旧,救护车很难开进来,再加上地势偏远,等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救治时,孙老汉已经不治身亡了,于是医生赶忙通知了家属孙鹏兴。
孙鹏兴到现场后万分悲痛,根据法医和急救人员的诊断,孙老汉是由于高空坠落的墙皮划开他的颈部大动脉,致使出血量过多,失血而亡。
可怜这样一位老人,就这样被白白地葬送了性命。孙鹏兴找到物业问责,询问为什么墙皮脱落如此严重,物业不管不顾也不找人修缮,可物业工作人员却推卸责任说是本栋楼的业主不众筹负责修缮费用,没有给他们管理权,大家就这么拖延着,他们也没办法修。
就这样,该栋单元楼的业主和物业就这样相互扯皮,谁也不肯对这桩命案负责。无奈之下,悲痛欲绝的孙鹏兴只好将双方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该栋楼全体业主对孙鹏兴赔偿百分之八十,物业则赔偿百分之二十,共计48万元。因为该栋单元楼的墙皮修缮费用过大,而物业征集业主意见希望众筹费用来修缮,可业主不同意,所以双方一直扯皮,这个修缮工作就一直停滞不动。
所以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和业主都对这坠落的墙皮负有责任,但该栋单元楼业主却并不同意,集体拒绝为此事作出赔偿。“一分不赔!我们业主为什么要对物业的不作为付出代价!”
于是,法院二审中,判决物业管理因为修缮不当,未能及时为小区业主排除安全隐患,工作失职,所以二审判决小区物业承担全部责任。至此,孙老汉高空坠物案才算彻底结案。
结语
孙老汉的意外之死确实是意外,但也着实令人痛心,本该享受天人之乐的老人却因为物业和业主的纠纷而成了受害者,着实无辜。
此事在网上引起不小波澜,有人说外墙皮脱落是开发商的责任,也有的人说这应该是物业来修缮,不应该由业主承担,办理房产证时,维修基金包含在内,而且买房时公摊也是白花钱的,无论如何都不是业主的责任。
该小区是个老小区,房屋老旧年久失修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这应该是物业的责任,如果物业不承担责任,难道要业主去承担责任吗?客观来说,物业和业主有纠纷属于正常,但外墙皮大量脱落,那就属于质量问题,难道房屋质量只是短期吗?那么为何要有产权年限。
如果是质量问题,应该是物业和业主联合找开发商,如果不是,那么物业应该主动和业主协商沟通,毕竟房屋本身是业主的,但如果物业打着修缮的名义,随意开高价,那么业主肯定不会同意,这样有纠纷就再寻常不过了。
无论如何,物业和业主应该友好协商,毕竟都是为了小区好,如果物业能够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那么想必业主也不全然是不通情理之人,只有物业和业主和谐共处,小区才能更加美好。你认为此事,应该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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